正确答案: D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题目: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宪法和民事诉讼法的原则,结合当地民族的具体情况,可以制定变通或者补充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但须经有关机关批准。请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有关规定应报请什么国家机关批准?

解析:

D  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变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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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 [多选题]关于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适用,下列哪些选项符合《立法法》规定?
  • 同一机关制定的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时,适用特别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原则上不溯及既往


  • [多选题]下列哪个选项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的含义?
  • 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司法活动

  • 解析:

    C.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是指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


  • [多选题]人民检察院监察部门的职责包括
  • 调查处理检察机关及其所属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和检察人员违反纪律的行为

    受理检察人员不服纪律处分决定的申诉

    检查检察机关及其所属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检察院的决定、规定中的问题

    受理对检察机关及其所属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和检察人员违反纪律、法律行为的检举

  • 解析:

    :A,B,C,D

    随题解析:根据人民检察院监察工作条例第1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监察部门的职责包括:(1)调查处理检察机关及其所属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和检察人员违反纪律的行为。(2)受理检察人员不服纪律处分决定的申诉;(3)检查检察机关及其所属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检察院的决定、规定中的问题。(4)受理对检察机关及其所属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和检察人员违反纪律、法律行为的检举

     


  • [多选题]第 35 题 下列关于刑罚目的和功能,说法正确的有:(  )
  • 刑罚对犯罪人的功能表现为消除再犯的条件、个别威慑和教育感化

    刑罚对犯罪人之外的其他人的功能.表现为对一般公民的威慑、教育和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的安抚、补偿

  • 解析:刑罚的目的是预防犯罪,而非惩罚犯罪人。因此A项不得选,而预防犯罪包括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一般预防的对象是预防尚未犯罪的人,而非所有的犯罪人,因此CD为正解。

  • [多选题]律师的下列哪些行为构成对委托人的虚假承诺?( )。
  • 与当事人签订法律服务合同前讨论案情时表示:“如果此案交给我办,至少能追回一百万元”

    接受辩护委托后,经过与被告人见面、详细查阅案卷、调查证据后,被告人尚有犯罪疑点的情况下,向委托人表示一定能让被告人无罪释放

  • 解析:

    「考点」虚假承诺「解析」《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第16条规定:"律师不得向委托人就某一案件的判决结果作出承诺。律师在依据事实和法律对某一案件做出某种判断时,应向委托人表明做出的判断仅是个人意见。"关于A是律师对法院的行为,不构成对当事人的承诺。BC中,律师向当事人就其案件的判决结果作出承诺,构成对委托人的虚假承诺。D中,律师向当事人建议是符合规定的


  • [单选题]甲的汇票遗失,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公告期满后无人申报权利,甲申请法院作出了除权判决。后乙主张对该票据享有票据权利,只是因为客观原因而没能在判决前向法院申报权利。乙可以采取哪种法律对策?
  • 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1年内,向作出除权判决的法院起诉

  • 解析:[考点]票据利害关系人因客观原因未在判决前向法院申报权利的法律对策

  • [多选题]第 94 题 刘某和郑某骑自行车正在马路上行进,此时被害人路某驾驶的小公共汽车开了过来,由于道路坎坷不平,且有积水,少许汽车激起的污水溅到刘某和郑某的身上,刘某和郑某遂要求路某赔2万元给他们俩,路某只答应赔200元。刘某和郑某拿出随身携带的14首以割下两只耳朵相威胁,路某被迫将身上的金戒指和手机、呼机及现金交给刘某和郑某两个人,数额达近一万元。临走,刘某和郑某又对路某说,5天以内,你还得将剩下的1万元给我们送来,不然,我们还得割你的耳朵。迫于无奈,路某只好在5天后将另外1万元交给刘某和郑某两个人。关于本案的定性,说法正确的是:(  )
  • 刘某和郑某构成共同犯罪

    刘某和郑某构成抢劫罪

    对于后面的1万元,刘某和郑某构成敲诈勒索罪

  • 解析:类似于第10题,抢劫罪的主要特征在于,当场性,用暴力、胁迫方法当场占有公私财物,而敲诈勒索罪则可以是当场,也可以是日后占有,行为人当着被害人的面,要求被害人在若干时日内交付财物,否则届时将对其采取侵害行为,这就应该考虑定敲诈勒索罪。本案,郑某和刘某构成共同犯罪,是不言自明的,至于罪名,则是区分而论的,对于后面的1万元,应构成敲诈勒索罪。

  • [单选题]下列关于中外合资经营行为的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 合营企业不允许向境外银行直接筹措资金


  • [单选题]第 7 题 王某担任辩护人时,编造了一份隐匿罪证的虚假证言,交给被告人陈小二的父亲陈某,让其劝说证人李某背熟后向法庭陈述,并给李某5000元好处费。陈某照此办理。李某收受5000元后,向法庭作了伪证,致使陈小二被无罪释放。后陈某给陈小二10万美元,让其逃往国外。关于本案,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王某的行为构成辩护人妨害作证罪

  • 解析:[考点]辩护人妨害作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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