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错误

题目:唐朝末期,法律上已经确立了“刺配刑”。 ( )

解析:解析:宋太祖为宽贷死罪而立刺配之法,刺面、配流且杖脊,是对特予免死人犯的一种代用刑。刺配刑是对犯人施加墨刑再押送指定场所服役的刑罚。“刺”指在罪犯脸部等处刺青;“配”指押送指定场所服役。服军役者又称“配军”。宋代的配役不是必须加“刺”,但“刺”只能适用于配役者,所以“配”是主刑,“刺”是附加刑。这是与汉代以来作为主刑的墨刑的不同之处。正式确立刺配刑是在宋代而非本题所说的唐朝,因此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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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下列关于法与国家的一般关系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
  • 法的实现以国家政权的运行为必要条件


  • [单选题]清代秋审对案情属实,危害不大,可留待下年秋审再作决定的案子一般归为( )。
  • 缓决


  • [单选题]在某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张某对本市综合执法部门的工作有意见,欲就此提出质询案。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他应该获得联名的代表人数是( )。
  • 10名以上


  • [单选题]下列有哪一项不属于或不能构成法律关系?( )
  • 甲年满10周岁时向乙购买了价值1000元的自行车

  • 解析:解析:由于C项甲虽已年满10岁,但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因此只能进行与其年龄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而购买价值1000元的自行车显然已超出其相应的能力,故不能形成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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