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D

宣布对张某终止审理,对其他被告人仍应作出判决或裁定

题目:某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某等共同抢劫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张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仅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其他被告人未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也未抗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构成犯罪,但曹某在二审作出裁判前因病死亡。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该案件?

解析: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的,或者人民检察院只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共同犯罪案件,如果提出上诉的被告人死亡,其他被告人没有提出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仍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死亡的被告人不构成犯罪的,应当宣告无罪;审查后认为构成犯罪的,应当宣布终止审理。对其他同案被告人仍应当作出判决或者裁定。所以,本题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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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 [多选题]关于我国宪法的监督原则的论述哪些是错误的?
  • 是权力制约原则的重要表现

    是社会主义的权利制约原则

    首创于俄国的十月革命时期

  • 解析:

     正确答案:A,B,D是权力制约原则的重要表现

      B.是社会主义的权利制约原则

     


  • [多选题]72岁村民甲以其子乙长期不提供衣食、不送医院治病为由,诉请法院判令乙履行赡养义务。为宣传法律,教育群众,法院决定将该案在当事人所在村庄公开审理,村民均可旁听。乙提出法院侵犯其隐私,剥夺其司法民主方面的有关权利。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司法民主要求所有案件均应无例外公开审理,以促进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实现 

    法院就地审理体现了司法目的民主,体现司法为民理念 

    法院公开审判遵循了司法公开制度的规定,符合司法程序民主要求 

    法院就地审理未经乙同意,违反司法主体民主和司法体制民主 

  • 解析:

    【答案】BC

      【考点】司法的民主性

      【解析】司法的民主性是指司法应充分体现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审判活动应体现民主性,并应受到人民的有效监督。司法的民主性是我国社会主义司法的本质所在,它要求司法审判人员应当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主持正义、维护公正、清正廉洁、秉公执法,并且要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选项A错误。并非所有案件均应公开审理,特定案件根据法律规定应当不公开审理,如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选项B正确。本题中法院为宣传法律、教育群众而就地公开审判,体现了司法目的的民主,体现司法为民理念。选项C正确。根据法律规定,除特定案件外,民事案件一律公开审判,因此,法院公开审判遵循了司法公开制度的规定,符合司法程序民主要求。选项D错误。本案不属于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应当公开审理。

     


  • [单选题]孔某与黄某打架,孔某招架不住,驾车逃跑,黄某在后紧追。孔某开出没多远,黄某追至, 警察随即赶到。后公安局以殴打他人致轻微伤为由对孔某罚款100元,黄某对此处罚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孔某亦不服,申请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开庭当日,原告、被告均未到庭。法院经合法传唤,原被告双方仍无人到庭。则法院可以( )
  • 按撤诉处理

  • 解析:

    根据《行诉解释》第49条第l款的规定,原告或者上诉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因此,A项正确。C项中孔某作为第三人是参加已经开始的一个本诉之中,本诉的原被告不存在,第三人也就无法存在,因而孔某如不服,可以另行起诉,不能将其直接变更为原告。


  • [多选题]执行法院对下列哪些财产不得采取执行措施?
  • 被执行人未发表的著作

    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金融机构交存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存款准备金和备付金

    金融机构的营业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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