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甲在1995年1月抢夺他人财物价值3万元;1995年2月抢夺他人财物价值2万元。甲的犯罪数额是5万元
题目:关于犯罪数额的计算,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查看原题 点击获取本科目所有试题
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在张某为其女儿张乙投的意外伤害保险中,受益人如何产生?
因张乙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故张某可以监护人身份指定受益人
[单选题]第 15 题 某市检察院张某在办理一起受贿案件时,发现犯罪嫌疑人之一系其堂妹,故申请回避并经检察长同意。下列关于张某在申请回避前所取得的证据和进行的诉讼行为效力问题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
取得的证据和进行的诉讼行为是否有效,由检察委员会或检察长决定
解析:本题考查违反回避制度取得的证据的效力问题。《高检规则》第30条规定:“因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或者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而回避的检察人员,在回避决定作出以前所取得的证据和进行的诉讼行为是否有效,由检察委员会或者检察长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所以,D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