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
大宗正府 刑部 宣政院
题目:元朝时的中央司法机关包括( )。
解析:解析:元代的中央司法机构较为特殊,中央设有大宗正府专理蒙古贵族王公案件,刑部负责全国的普通案件的审理,另外在中央设立枢密院负责军事审判,设立宣政院负责宗教审判,设立道教所负责道教案件等。负责监察工作的仍然是御史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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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在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对租赁物的最终归属没有约定或者依法不能确定的,归( )。
出租人
解析:解析:根据《合同法》第250条的规定,A项是正确答案。
[多选题]根据现行《宪法》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 )。
解释宪法
监督宪法实施
提出宪法修正案
解析:解析:修改宪法的权力属于全国人大,但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提出宪法修正的权力。解释宪法和监督宪法实施也是宪法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
[单选题]曹魏政权教授法律,培养司法官吏的司法机构是( )。
律博士
解析:解析:考查要点是曹魏政权的特殊司法机构。曹魏政权在中央司法机关中设律博士,以教授法律、培养司法官吏为职责。因此,A项是正确答案。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司法机构基本沿用汉制,中央司法机关仍为廷尉,北齐将廷尉改为大理寺,以大理寺卿为最高长官,并扩大了编制。北周政权垂涎于周朝天下八百载,故将大理寺改为秋官大司寇,后又被隋朝改回大理寺的名称。因此,排除B项和C项。尚书台为西晋政权首设,该制度为隋唐时期尚书省的渊源。尚书台不是司法机构,而是行政机构,因此,排除D项。
[单选题]不属于合同法中附随义务情形的是( )。
主合同的履行义务
解析:解析:考查要点是附随义务。附随义务是指在合同订立、履行以及合同履行完毕后产生的非主合同义务,包括及时通知、协助、提供必要条件、防止损失扩大、保密、如实告知等义务。可见,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通知义务属于附随义务,排除B项。附随义务是相对于主合同义务而言,可见,C项是正确答案。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在订约之际,由于条款已经拟好,当事人“要么无条件接受,要么走开”,这种弊端造成了格式条款的内容常常显失公平。为了保护非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利益,法律规定了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在订约之际的说明义务。因该义务不同于格式条款的主义务,因此属于附随义务。综上分析,排除A项。附随义务包括先契约义务、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附随义务和后契约义务,因此,排除D项。
[单选题]正式法律解释的主体只能是( )。
有权的国家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