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D
王某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的,王某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题目:长平县工商局以涉嫌虚假宣传为由对王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决定,王某不服诉至法院。在此案的审理过程中,出现( ),适用缺席判决。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中缺席判决的相关规定。被告经法院两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准许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选项A缺少“两次”的条件。选项B的后果没有规定。选项C视为申请撤诉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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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多选题]53·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下列项目中,构成固定资产人账价值的有
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固定资产时支付的补价
在对旧固定资产进行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
以非货币性交易换人固定资产时支付的金额较大的相关税费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过程中(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外币专门借款汇兑损益
[单选题]某企业2001年度实现收入总额860万元,与之相应的扣除项目金额共计838万元,另外还收到应返还给上年度的流转税额3万元。经税务机关核定1999年度的亏损额为12万元、2000年度的亏损额为8万元。该企业2001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
13500元
解析:测试考生对应税收入、亏损弥补和优惠税率的规定是否清楚。根据题中资料可知,2001年企业实现的所得为25万元(860-838+3)。按照规定,该企业经税务机关核定的1999年亏损额12万元、2000年亏损额8万元,可用2001年实现的所得进行弥补。弥补亏损后2001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万元(25-12-8),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7%,2001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13500元(50000×27%)。因此,答案C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