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题目:甲打电话邀请女友乙吃饭,这属于以口头方式进行的意思表示。 ( )
解析:意思表示是行为人追求民事法律后果的内心意思用一定的方式表示于外部的活动。如果某种行为虽然表达了当事人的意愿,但并不能产生民事法律后果,则并非意思表示。在本题中,甲打电话邀请女友乙吃饭,并不能产生民事法律后果,因此不是意思表示。
查看原题
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儒家思想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也是世界文明史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历史的长河中,有无数先哲曾留下若干睿智的言论。下列人物组合与引文顺序完全吻合的是( )。甲、“亲吾父以及人之父,以及天下人之父”,要“视天下为一家,中国犹一人”。 乙、“工、商皆民生之本”。“天下为主,君为客”。 丙、“邪辟之说灭息,然后统纪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从矣”。 丁、“保天下者,匹夫之贱,与有责焉”。
王阳明、黄宗羲、董仲舒、顾炎武
解析:甲体现了理学的注重品德,强调了人的社会责任和历史使命.是王阳明的思想:乙体现了黄宗羲的“工商皆本”的思想;丙体现了董仲舒的“大一统”思想;丁体现了顾炎武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思想。
[单选题]甲、乙、丙、丁、戊五人值班,从星期一到星期五,每人各值班一天。要求:乙排在丁、戊两人之前,丙不能排在星期二,甲和丁之间恰好隔开一天。
星期三
解析:根据题干中的要求,可逐项代入,由乙排在丁、戊之前,乙只有三种可能(A、B、C三项)A、B项不唯一,只有C项唯一可排得五人顺序为丙、甲、乙、丁、戊。所以答案是C。
[单选题]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为了( )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公共利益
解析:该题测试的是对宪法中有关土地制度规定的准确把握程度,《宪法》第10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单选题]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对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形式是( )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解析: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全国范围内废除了“一 _二公”的人民公社旧体制,开始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要形式的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