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D
法律体系包括一国国内现行法律和一国参加缔结的国际条约、双边协定 现行中国法律体系的框架中,包括宪法、行政法、民商法、财税法、环境法、刑法、诉讼法等法律部门 按照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和调整方法的不同对法律进行分类是目前中国划分部门法的唯一标准 奴隶制封建制国家因为大都诸法合一,所以不存在法律体系
题目:下列关于法律体系的表述中,哪些选项错误的?
解析:【考点】本题考点是法律体系和法律部门。
【解析】法律体系,也称部门法体系,是指一国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部和谐一致、有机联系的整体。法律体系是一国国内法构成的体系,不包括完整意义的国际法即国际公法。可见,A项的表述是错误的。虽然奴隶制封建制国家大都诸法合一,但是全国并不是只有一部法律,而是存在多部不同的法律调整不同的社会关系,所以根据法律体系的概念可知,当时也是存在法律体系的,因此D项是错误的。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通常包括下列部门:宪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刑法、诉讼法。可见,当代中国法律体系并不包括财税法,所以B项的表述是错误的。法律部门也称部门法,是指根据一定标准和原则所划定的调整同一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一般认为划分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准是法律所调整的不同社会关系,即调整对象;其次是法律调整方法。但是,按照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和调整方法的不同对法律进行分类并不是是目前中国划分部门法的唯一标准,而是主要标准,可见C项也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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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下列行为属于即时性强制的是:( )
警察将醉酒闹事的人强行带离现场
解析:以行政强制的目的和程序的阶段性为标准,可分为即时性强制和执行性强制。即时性强制是指行政主体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免受侵害,依法定职权,预防或制止某种可能或正在发生的违法行为或危害社会及公民个人安全的行为的紧急性的行政行为。BCD项不是以行政强制行为的目的和程序的阶段性为标准所作的分类。
[多选题]甲、乙、丙、丁计划设立一家从事技术开发的天际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公司设立协议,甲以其持有的君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的股权作为其出资。下列哪些情形会导致甲无法全面履行其出资义务?
甲对君则公司尚未履行完毕其出资义务
甲已将其股权出质给其债权人戊
甲以其股权作为出资转让给天际公司时,君则公司的另一股东已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
解析:【答案】BCD
【考点】股东出资、股权转让
【解析】选项A错误。若君则公司章程中对该公司股权是否可用作对其他公司的出资形式没有明确规定,则甲是可以以其持有的君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的股权作为其出资的。
选项B、C正确。《公司法解释(三)》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出资人以其他公司股权出资,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已履行出资义务:(一)出资的股权由出资人合法持有并依法可以转让;(二)出资的股权无权利瑕疵或者权利负担;(三)出资人已履行关于股权转让的法定手续;(四)出资的股权已依法进行了价值评估。选项B中,甲对君则公司的出资义务尚未履行完毕,其对出资的股权并不完全的持有并可依法转让,会导致甲无法全面履行其出资义务。选项C中,甲已将其股权出质给其债权人戊,则其已经在出资的股权上设定了权利负担,会导致甲无法全面履行其出资义务。
选项D正确。甲以其股权作为出资转让给天际公司时,若君则公司的另一股东已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会导致甲无法将股权转给天际公司,导致甲无法全面履行其出资义务。
[多选题]甲、乙、丙三人决定共同投资设立一家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在公司章程中承诺以现金10万元出资,并且所有资金在公司成立后1年内到位。后乙、丙均按时缴纳了出资,甲因为资金紧张,到章程规定的出资期限止,实际仅出资5万元。对于该出资责任,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甲乙丙应当就未缴纳的5万元向公司承担连带补交责任
设乙以专利权出资,该专利评估是由公平评估事务所评估的,实际价值为10万元,但评估作价30 万元,那么公平事务所应当在20万元的范围内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解析:《公司法》第3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此处规定的是非货币财产出资的情形,而题目中是货币财产的出资,故A错误,当选。
[多选题]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下列哪些选项属于侵犯公民住宅的行为?
非法侵入公民住宅
非法搜查公民住宅
[多选题]关于乙对该玉石所有权的取得和交付的表述,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甲、乙的借用约定生效时,乙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
甲通过占有改定的方式将玉石交付给了乙
解析:本题考核交付方式及其所有权的转移。
《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第133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题
中,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玉石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在合同签订之时因乙没有带钱,甲未将玉石交付与乙,并约定三日后乙到甲的住处付钱
取玉石,说明起初约定的交付的时间是合同签订后的第三日。所以,甲乙之间买卖合同生效的时候,玉石的所有权并没有直接转移给乙。因此,A项错误。
随后,甲向乙提出借用玉石把玩几天,乙表示同意。此说明甲乙对玉石的交付方式达成了新的约定,即采用占有改定的方式进行交付,拟制交付后出卖人甲仍然占有标的物,但是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乙。所以自该协议达成后乙取得了玉石的所有权,甲仍继续占有该玉石。因此,BD项正确,C项错误。
[单选题]下列关于矿产资源的说法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任何矿产资源一律属于国家所有
解析:A《宪法》第9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矿产资源法》第3条第1款:“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
[单选题]第 36 题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以下情形中不需要重新计算期限的是:
不讲真实姓名、地址的犯罪嫌疑人讲述真实姓名和地址后,侦查羁押期限
解析:[考点] 侦查羁押期限的重新计算;补充侦查;审理期限的重新计算
[单选题]甲被法院宣告死亡,甲父乙、甲妻丙、甲子丁分割了其遗产。 后乙病故,丁代位继承了乙的部分遗产。丙与戊再婚后因车祸遇难,丁、戊又分割了丙的遗产。现甲重新出现,法院撤销死亡宣告。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丁、戊应将从丙处继承的而丙从甲处继承的财产返还给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