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确定的始期
题目: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汽车买卖合同,规定合同自订立之日起六个月后生效。当事人在该民事法律行为中约定的期限是( )。
解析:解析:确定期限是指当事人约定确切的具体时间;不确定期限是指当事人约定不确切的时间。始期是指当事人所附期限到来时,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终期是指当事人所附期限到来时,民事法律行为终止效力。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的期限为6个月,非常确定,因此属于确定期限;约定在期限到来时合同生效,因此属于始期。BCD是错误的,只有A为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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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多选题]2002年5月8日,王某骑自行车回家经过一工地时,掉人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坑中,造成骨折。王某于同年6月10日找到建设项目的发包人和承包人要求赔偿,两单位相互推诿。同年6月13日,王某前往法院起诉,突遭台风袭击,中途返回。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本案诉讼时效期间于2003年6月10日届满
承包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解析:解析:考查要点是人身伤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和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本案诉讼时效属于《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的短期时效即1年时效,自王某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时起计算,即自2002年5月8日起算,但同年6月10日王某找到建设项目的承包人和发包人要求赔偿,此即属于《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的主张权利的情形,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自中断事由之次日起时效重新开始计算,故本案诉讼时效期间应于2003年6月10日届满。起诉是最典型的主张权利的方式,当然能够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王某6月13日本欲去法院起诉,但因遭遇台风袭击而中途返回,事实上并未起诉,所以不能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B项是不正确的。同时注意的是,台风事件也不能引起时效的中止,因为时效的中止须发生在时效的最后6个月。根据《民法通则》第125条的规定,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依此规定,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民事主体是施工人即承包人,发包人不是责任主体,所以,C项是错误的,而D项是正确的。
[单选题]下列关于法律制裁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
法人可以成为刑事制裁的对象
[单选题]由于( )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
解析:解析:考查要点是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我国《宪法》规定,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因此,C项是正确的;A项、B项、D项是错误的。
[单选题]买卖合同履行期限不明的,( )。
买卖双方可随时要求对方履行义务,但应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单选题]下列情形中,属于犯罪未遂的是( )。
丁为抢劫李四钱财,假装劝酒将李四灌醉,没来得及取走李四财物,因被李四的妻子发现而慌忙逃走
解析:解析:犯罪未遂最本质的特征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使已经着手实行的犯罪行为没有完成。D项表述的情形属于抢劫罪未遂,故选D项。不选A、B项的理由:甲、乙二人实施的是预备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为犯罪预备。不选C项的理由:丙的行为已经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既遂),未来得及出卖不影响犯罪既遂的成立。
[多选题]以下各项犯罪中,属于法条竞合关系的有( )。
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
玩忽职守罪与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
解析:解析:盗窃罪和破坏交通工具罪之间可能会发生想象竞合关系,但没有法条竞合关系。非法持有枪支和抢劫罪之间可能会发生牵连犯的关系,但也没有法条竞合关系。
[单选题]汉代中期,为限制诸侯对封国人民的过分役使,制定( )。
事国人过律
[单选题]英美法系中,哪种法律渊源最重要( )。
判例法
解析:解析:英美法系是以判例为基础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在法律适用过程中,法官首要先注重和遵守的是先前的类似判例所体现的原则和规则,因而判例法成为最重要的法律渊源。
[多选题]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方式为( )。
先占
征收
善意取得
解析:解析: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方式包括先占、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善意取得、征收、生产等。购买属于所有权继受取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