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C
其信任的人 其直系亲属
题目: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之一为秘密投票原则,即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如果选民是文盲或者因残疾不能填写选票时,可以委托()代为填写。
解析:参考答案:B
随题解析:本题考的是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根据有关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一律实行无记名投票。选民如果是文盲或者因残疾不能填写选票时,可以委托其信任的人代为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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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多选题]1998年10月,被告人周某因与李某言语不合而心怀不满,“想教训一下他”。于是在半夜潜到李某家中,将“毒鼠强”(少量)投入李某家中的水缸中。当晚,李某宴请朋友。结果导致宴请的十个朋友和家人都有不同程度的中毒。则周某的行为:( )
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
属于犯罪既遂
解析:投放危险物质罪是指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行为人向李某家的水缸投放了“毒鼠强”符合本罪的行为要件和对象要件。本罪的结果要件是行为必须危害到公共安全,案件中李某家的客人和家人都有不特定中毒现象,已危及了公共安全,符合本罪的要件。本罪的罪责是故意,包括间接故意,周某以报复为目的向特定人李某投毒,虽然周某本人只想教训一下李某,但是却因为其他条件的介入而使得发生了与预期不相一致的严重后果,该后果已经超出了故意伤害的结果范围危害到不特定人的安全,但行为人当初在投毒的时候应当预见这样的后果,所以周某的行为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
[多选题]第 56 题 审理此案时应否适用《刑法修正案(八)》,正确的说法是:( )
不应适用《刑法修正案(八)》
原则上不应适用《刑法修正案(八)》,但如果判处的罪名,《刑法修正案(八)》规定了较轻的法定刑的,则应适用该修正案
解析:本案发生在《刑法修正案(八)》生效之间,审理时《刑法修正案(八)》已经生效,且《刑法修正案(八)》对强迫劳动罪规定了较重的法定刑,根据我国《刑法》第l2条对刑法溯及力的规定,答案B、D都是正确的。
[多选题]甲涉嫌过失致人重伤。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遂作出不起诉决定。如果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不服,依法可以采取下列哪些诉讼行为?
可以向上一级检察院提起申诉
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向法院起诉后,可以与被告人自行和解
[多选题]下列关于美国法律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是:( )。
美国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资产阶级成文宪法
创造了立法的双轨制,为中央和地方关系的协调提供了经验
美国刑法率先创造了缓刑制度,引入教育观念与人道主义观念
美国最早建立了反垄断法制
解析: 【考点】美国法的历史地位
[单选题]第 51 题 李某深夜听见家犬狂吠,怀疑有小偷潜入,便起身拿起猎枪外出查看。只见朦胧夜色中有几个人走过来,李某便向这几个人开枪,击中其中一个巡逻的警察,致其死亡。李某在主观上具有犯罪的:( )
间接故意
解析:行为人在看不清楚的情况下,明知道可能错伤人甚至杀错人,仍然开枪,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主观上为间接故意。
[多选题]下列关于国际私法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1947年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和1980年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均属于国际私法的范围
国际私法的范围包括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及国际民事诉讼和仲裁程序规范
解析:【考点】国际私法的概念
[多选题]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100万元、丙公司货款50万元。2009年9月,甲公司与丁公司达成意向,拟由丁公司兼并甲公司。乙公司原欠丁公司租金80万元。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甲公司与丁公司合并后,丁公司可以向乙公司主张债务抵销
甲公司与丁公司合并时,丙公司可以要求甲公司或丁公司提供履行债务的担保
[多选题]张某通过房产经纪公司购买王某一套住房并办理了转让登记手续,后王某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登记行为。行政诉讼过程中,王某又以张某为被告就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提起民事诉讼。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本案行政诉讼中止,等待民事诉讼的判决结果
法院可以决定民事与行政案件合并审理
如法院判决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应当判决驳回王某的行政诉讼请求
如法院判决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应当判决确认转让登记行为合法
解析:A
选项A正确。本题中,王某向法院请求撤销房屋转让登记的理由是买卖合同无效。同时,王某提起民事诉讼的诉讼请求是确认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据此可知,行政案件的审判须以民事诉讼的裁判结果为依据,在民事诉讼审结之前,行政诉讼应当中止。
选项B错误。本题中,民事诉讼不是因行政行为的违法而导致的赔偿诉讼,不是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赔偿诉讼的情况,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是两个独立的诉,不能合并审理。
选项C错误。房屋登记机关是根据买卖合同作出了转让登记的具体行政行为,如法院判决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则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主要证据就不复存在了,在此情形下,法院应当判决撤销该转让登记行为,而不是“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
选项D错误。本案中,如法院判决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则该转让登记行为合法,但王某的诉讼请求是要求法院撤销登记行为,属于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