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下列情形中,构成共同犯罪的是( )。
正确答案 :A
甲,乙二人均为成年人,精神正常。甲勾结乙行窃,乙同意。某日夜晚,乙在门口望风,甲撬门入室窃取金银首饰,手表及大量现金
解析:解析: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因此,选择A而排除B。C在刑法理论上称之为同时犯,是指没有共同实行犯罪的意思联络,而在同一时间针对同一目标实行同一犯罪。同时犯在外表上类似共同犯罪,但由于没有共同故意,不成立共同犯罪。D在刑法理论上称之为间接正犯,是指利用合法行为人或无责任能力者,无犯罪故意者来实行自己的犯罪的情况。间接正犯在利用他人行为这一点上,类似共同犯罪,但是,由于缺乏共同的犯罪故意,因此,不能成立共同犯罪。
[多选题]与司法活动相比,执法活动的特征有( )。
正确答案 :AB
主动性
单方面性
解析:解析:与司法活动相比,执法活动具有广泛性、单方面性和主动性。司法活动具有中立性、被动性、形式性、专属性和终极性。
[单选题]赵某系劳改释放人员。1996年,赵某纠集了一批劳改释放人员,在其居住的周边县,市多次实施盗窃,抢劫,强奸等犯罪行为;并且,在地方上称王称霸,无恶不作,当地群众敢怒而不敢言,许多群众在赵某的淫威逼迫下,不得不远走他乡。赵某的行为构成了( )。
正确答案 :D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与盗窃罪,抢劫罪,强奸罪数罪并罚
解析:解析:《刑法》第294条规定,“犯前两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单选题]相邻关系是指相互毗邻的( )所有人或使用人之间基于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使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正确答案 :B
不动产
解析:解析:相邻关系只能发生在相互毗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使用人之间,因此,ACD是错误的,只有B是正确答案。
[单选题]下列与犯罪故意和共犯有关的说法错误的是( )。
正确答案 :C
丙发现李四挪用公款所取得的款项放在家中,尚未使用,就“借用”李四的公款50万元购买毒品,丙属于挪用公款罪共犯
解析:解析:A正确,事先未与被窝藏、包庇的犯罪分子通谋,而在事后予以窝藏、包庇的,是窝藏、包庇罪;如果事先通谋,即窝藏、包庇犯与被窝藏、包庇的犯罪分子,在犯罪活动之前,就谋划或合谋,答应犯罪分子作案后给予窝藏、包庇的,应以共同犯罪论处。B正确,高利转贷罪,是指以转贷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C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使用人与挪用人共谋,指使或者参与策划取得挪用款的,以挪用公款罪的共犯定罪处罚。李四单独挪用公款放在家中,意味着挪用公款的实行行为已经实施完毕,不存在形成共犯的空间。丙知道李四家中有挪用的公款而“借用”的,既没有与李四共谋挪用,也没有指使或参与策划李四挪用,所以不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共犯。D正确,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情人向国家工作人员代为转达行贿者的请托事项,收受行贿者的财物并告知该国家工作人员的,构成共同犯罪。
[单选题]在我国,乡长、镇长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正确答案 :B
错误
解析:解析: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8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5)选举省长、副省长,自治区主席、副主席,市长、副市长,州长、副州长,县长、副县长,区长、副区长;(6)选举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出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第9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7)选举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
[单选题]法律规范的指引作用分为确定的指引和有选择的指引,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
正确答案 :D
有选择的指引的目的是鼓励人们作出法律所指示的行为
解析:解析:不管是确定的指引还是有选择的指引,正是有着不同的法律后果,才具有了指引作用,A项正确。确定指引之所以没有给行为人的行为选择留有余地就是防止人们作出违法行为,故B项正确。有选择的指引只是为行为人的行为提供了选择,并非是鼓励行为人作出这种行为。故C项正确,D项错误。
[多选题]善意取得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
正确答案 :ABCD
标的物必须是依法可以流通的动产或不动产
让与人无移转动产所有权的权利
受让人通过有效交换而取得动产
受让人取得动产时出于善意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善意取得的构成条件。
[多选题]我国实行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其中实行直接选举的包括( )。
正确答案 :BCD
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解析:解析:依据宪法和选举法,我国在县级及县级以下的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县级以上的各级人大代表由间接选举产生。
[单选题]甲与乙想盗窃某厂仓库的钢材,乙的一个亲戚恰好在该厂工作,甲让乙设法配一把钥匙,乙将钥匙配好交给甲。某日晚,二人约好在仓库门口汇合,但乙思前想后,觉得事情早晚会败露,最后没有如约前往。甲久等乙不来,只好自己用钥匙打开仓库大门,盗走钢材。几日后,甲将钢材卖出,得赃款30000元,甲分给乙10000元,但乙拒绝接受。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A
甲、乙是共同犯罪
解析:解析:共同犯罪是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在共同犯罪中部分共犯退出或者放弃犯罪的,可以成立中止,但除必须具备犯罪中止的一般要件外,还必须具备“有效性”,即有效地阻止共同犯罪结果发生或有效地消除自己先前参与行为对共同犯罪的作用。如果共同犯罪中部分共犯中止自己的行为,但其他共犯的行为导致结果发生时,不能单独成立犯罪中止,而应成立犯罪既遂。也就是说,共同犯罪人要成立犯罪中止,不仅要中止自己的行为,还要阻止其他共同犯罪人实施犯罪或有效阻止犯罪结果发生。因为共同犯罪实行的是“一部行为,全部责任”的原则,如果仅仅中止自己的行为,仍然要对整个犯罪承担责任,但其中止自己的行为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本题中,乙不能成立犯罪中止,甲、乙都是盗窃既遂。A为正确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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