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国家副主席
题目:依照我国宪法规定,下列哪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
解析:根据我国《宪法》第6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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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证据按其来源可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原始证据就是直接来源于案件客观事实的证据;传来证据是指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或原始出处,而是从间接的非第一来源获得的证据材料。
医生魏某转述的被害人在临死前向他讲述的遭受犯罪分子侵害的事实
解析:传来证据定义的关键信息是:间接获得的证据材料。A项的鉴定结论、B项中的匕首、D项证人的证言都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属于原始证据;只有C项魏某的转述来自于被害人的陈述,是间接获得的,属于传来证据,故答案选C。
[单选题]“事实构成”是指( ).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事实所构成的一个相关的整体
解析:B在法学上,常常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事实所构成的一个相关的整体称为“事实构成”。
[单选题]第一次工业革命、第二次工业j命、第三次科技革命人类分别进入什么时代?( )
蒸气时代、电气时代、信息代
解析:第一次工业革命以蒸汽机为标志,第二次工业革命以电力的广泛使用为标志,第三次科技革命以信息知识为主要标志,故选C。
[单选题]齐某原是北京某工厂钳工,1969年被下放到农村落户,家庭生活比较困难,齐某便想逃到他国谋生。在其独自偷越国境的时候,齐某被我国边防人员抓获。齐某的行为构成( )。
不构成犯罪
解析:D【解析】叛逃罪要求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齐某是工厂的一名钳工,所以主体上就不符合,故选项A不正确。投敌叛变罪的成立要求行为人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但是齐某只是想逃到他国谋生而已,主观上没有危害国家安全的意思,客观上也没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所以不构成投敌叛变罪。选项B也不正确。偷越国(边)境罪属于情节犯,其成立要求“情节严重”,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所谓情节严重是指:在境外实施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偷越国(边)境3次以上,拉拢、引诱他人一起偷越国(边)境,因偷越国(边)境被行政处罚后1年内又偷越国(边)境或者其他情节严重的。齐某的行为虽然是偷越国(边)境,但是情节并不严重,所以齐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单选题]下列关于国家主席的说法正确的是( ).
我国宪法并没有规定国家副主席的职权
解析:本题考查国家主席。A项错在我国公民当选国家主席、副主席的年龄限制是不低于45周岁,而非40周岁,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是40周岁。我国的国家元首是集体元首,即由国家主席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结合行使国家元首的职权。所以C项不能选。D项较具迷惑性,我国的国家主席、副主席缺位时,仍要由全国人大进行补选产生,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的代理只是暂时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