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人民法院负责无罪、免除处罚、罚金、没收财产及死刑立即执行判决的执行
题目:执行机关是指将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付诸实施的机关。下列有关执行机关执行范围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
解析: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负责有期徒刑缓刑、拘役缓刑、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看守所负责执行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未成年犯管教所负责未成年犯被判处刑罚的执行;监狱负责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及送交执行时余刑在1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执行。而无罪或免除处罚的判决、罚金、没收财产及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和裁定,均由人民法院自己执行。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
查看原题
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多选题]旭日集团诉中信公司侵犯知识产权一案在审理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其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双方在调解中,恒中公司同意为中信公司承担担保责任。法院据此制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和担保人。但是,恒中公司考虑到中信公司业绩一直下滑,便拒绝在调解书上签字。由于双方调解的基础不存在了,所以该调解协议不生效
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人民法院认为不需要制作调解书,因而经双方同意后在调解协议上签名盖章。为了便于执行,旭日集团请求人民法院制作调解书,人民法院制作调解书后送达双方当事人。此时,中信公司反悔,拒不签收。调解协议无效,人民法院应该及时判决
旭日集团和中信公司在庭外达成和解方案,为了以防万一,他们请求人民法院根据和解协议制作判决书,人民法院支持了该请求,制作判决书并送达
旭日集团在法院调解的过程中,要求增加一项请求,即由中信公司承担自己进行诉讼的律师费用,中信公司表示愿意承担。但是人民法院认为该请求超过了诉讼请求,因而未予准许
解析: 《民事调解规定》第11条规定:“调解协议约定一方提供担保或者案外人同意为当事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案外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制作调解书应当列明担保人,并将调解书送交担保人。担保人不签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书生效。当事人或者案外人提供的担保符合担保法规定的条件时生效。”所以,A项错误。第13条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当事人各方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后生效,经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后,应当记入笔录或者将协议附卷,并由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请求制作调解书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当事人。当事人拒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可以持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所以,B项错误。 《民事调解规定》第18条规定:“当事人自行和解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请求人民法院按照和解协议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申请庭外和解的期间,不计入审限。”所以,C项人民法院制作判决书的做法错误,应该制作调解书并送达。第9条规定:“调解协议内容超出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所以,D项错误。
[多选题]第 84 题 对于下列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是:( )
甲犯贪污罪,被判处死刑
丙犯武装叛乱、暴乱罪,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 &&
丁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解析:根据《刑法》第57条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A、D正确。根据《刑法》第56条的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B错,C正确。
[多选题]下列有关历史上中国法的说法正确是哪些选项?
中国先秦时代即有成文法和习惯法
汉代董仲舒倡导以儒家思想指导审判,儒家经典成为法的渊源
中国历代封建王朝以制定法为主
解析:中国之所以采取大陆法系,是传统的原因。清朝之前,我们所谓的大中华法系,虽然也是一套独立的法律系统,但和“大陆”法系一样,同样是成文法系统。
[多选题](一) 某市A乡农户甲于2006年3月1日与乙公司订立合同,出售自己饲养的活鸡1万只,乙公司应在3月21日前支付5万元的首期价款,甲从4月1日起分批交付,交付完毕后乙公司付清余款。3月20日,乙公司得知该市的B乡发现了鸡瘟,即致电向甲询问。甲称,尽管B乡临近A乡,但是应当不会传播过来。乙公司表示等到事情比较明朗后再付款,甲坚持要求其按时付款,否则将不交货并追究责任。3月25日,因失火导致鸡棚倒塌,致甲所饲养的大部分鸡只毁于一旦,甲当即将此事通知了乙。
甲不需承担不能交付标的物的违约责任
乙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多选题]甲公司通过签订商标普通许可使用合同许可乙公司使用其注册商标“童声”,核定使用的商品为儿童服装。合同约定发现侵权行为后乙公司可以其名义起诉。后乙公司发现个体户萧某销售假冒“童声”商标的儿童服装,萧某不能举证证明该批服装的合法来源。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乙公司必须在“童声”儿童服装上标明乙公司的名称和产地
萧某应当承担停止销售和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
解析:【答案】AD
【考点】商标权的保护
【解析】选项A正确。《商标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选项B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下同)第十九条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经备案的,不影响该许可合同的效力,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在商标局备案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据此可知,备案不是商标使用权合同的生效要件。
选项C错误。《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在发生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侵害时,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和商标注册人共同起诉,也可以在商标注册人不起诉的情况下,自行提起诉讼;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经商标注册人明确授权,可以提起诉讼。
选项D正确。《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本题中,个体户萧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且无法证明该商品的合法来源,因此,不但要承担停止销售的法律责任,还应承担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
[多选题]下列关于甲、丁之间买卖合同的何种表述是正确的?
合同因欺诈而可撤销
合同因无权处分而效力待定
如果合同被撤销,则甲应向丁承担缔约过错责任
[多选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进行现场勘验所用时间不计入行政复议审理期限
鉴定所用时间不计入行政复议审查期限
解析:。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32条的规定,行政复议机构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应当由2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参加。故A项的说法错误。行政复议机构审理期间涉及专门事项需要鉴定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故D项的说法错误。
[单选题]第 46 题 某市政府根据市人大建议,为了解决多头执法、执法扰民的弊端,发文成立由公安、税务、工商、环保、城管、卫生等部门出人组成的综合执法队,该队集上述部门的职能于一身。综合执法队到农贸市场检查时,发现张某销售假化肥,于是决定处2000元罚款,没收库存化肥。张某不服,欲起诉。该案谁具有行政主体和被告资格?( )
以市政府为行政主体,因为该队是受市政府委托
解析:行政机构获得行政主体地位,必须经过权力机关批准,或法律、法规授权。如果新组建的机构是行政主体,就以其为被告;反之,则以组建该机构的行政机关为被告。《行诉若干解释》第21条规定,行政机关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情况下,授权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行使行政职权的,应当视为委托。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本案市政府的行为应视为委托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