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清末官制改革中将大理寺改为( )。
正确答案 :C
大理院
解析:解析:在清末变法修律过程中,为配合官制改革及一些新的诉讼法规的颁行,清政府也对相传已久的旧体制和审判制度进行了一些改革。清末改大理寺为大理院,作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选项A、B不正确,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普通法院分地方法院、高等法院、最高法院三级。选项D不正确,清末自1906年开始,改刑部为法部,掌管全国司法行政事务,以使行政与司法分立,并改按察使司为提法使司,负责地方司法行政工作及司法监督。
[单选题]下面各项关于民事法律关系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C
民事法律关系保障措施的主要特点是具有惩罚性
解析:解析: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其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民事法律关系主要是财产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保障措施最重要的特点是补偿性,而非惩罚性。因此,C选项的论断是不正确的。C是正确答案,A、B、D是错误选项。
[单选题]甲、乙、丙共同购买—辆汽车,后乙欲以3万元的价格出售自己的份额,甲、丙二人都想买。以下合乎法律规定的做法是( )。
正确答案 :D
由甲、丙共同享有
解析:解析:考查要点是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在共有人转让自己在共有财产的份额时,其他共有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本题中,甲和丙都是共有人,因此,只有D项符合要求,故D项是正确答案。A项、B项和C项不符合优先购买权规则,应予排除。
[多选题]法律原则的分类有以下几种( )。
正确答案 :ABD
基本原则与具体原则
公理性原则与政策性原则
实体性原则与程序性原则
解析:ABD
[单选题]唐律规定死刑斩刑减一等,是减为绞刑。 ( )
正确答案 :B
错误
解析:解析:唐律规定,减刑时,“二死”同为一减,斩刑减一等,则减为流三千里。
[单选题]卫某与同村的仇某发生互殴,双方均致轻微伤。卫某对本市法医机构作出的轻微伤鉴定不满,遂暗中将自己身上的原创伤口扩长,导致伤势力口重,并另行委托鉴定,结论为轻伤.后卫某以故意伤害罪向法院告发仇某,仇某被羁押39天后,司法机关查清了事实真相。卫某的行为构成( )。
正确答案 :C
诬告陷害罪
解析:解析:卫某的行为是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仇某受到刑事追究,且造成仇某被无辜羁押39天,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了诬告陷害罪。报复陷害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伪证罪的犯罪主体是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员,卫某并不符合上述两面罪的主体。卫某将自己身上的原创伤口扩长,导致伤势加重,是自残自伤行为,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单选题]权利和义务的根本区别在于( )。
正确答案 :A
权利可以放弃,义务必须履行
解析:解析:此题测试权利与义务的根本区别问题。权利和义务是一对表征关系和状态的范畴,是法学范畴体系中最基本的范畴。在法律调整的状态下,权利是受法律保障的利益,其行为方式表现为意志和行为的自由。义务则是对法所要求的意志和行为的限制,以及利益的付出。所以,权利是可以放弃的,而义务必须履行。可以看出,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是同时产生的,都由法律作出规定;权利和义务是对立统一的,在阶级社会,一部分人只享有权利不履行义务,另一部分人只尽义务不享有权利;而在不存在阶级对立的社会中,权利和义务则是结合在一起的,任何人都平等地享有权利,同时平等地履行义务。所以,说权利对于一切人都是平等的,义务则因人而异是不正确的。因此选A。
[多选题]下列行为属于犯罪未遂的是
正确答案 :ABD
甲潜入本单位财务室撬保险柜,忽听门外有人走动,以为被发现,跳窗逃走
乙用猎枪瞄准正在骑马的周某,欲将其打死,枪响后即逃走,结果将马打死,周某负轻伤
丁在旅馆内偷得同室乙的存物牌,欲冒领乙所存物品,后遇乙正寻找存物牌,丁恐事情败露,遂说自己刚刚拣到一个存物牌,随即从口袋中取出交给乙
解析:ABD
[单选题]甲向乙借钱,并告诉乙是去南方购买一批走私品,回内地待销完后,分给乙一笔钱。乙便把钱借给甲。对乙,应以( )处罚。
正确答案 :A
走私罪
解析:解析:乙明知甲去收购走私品,仍为其提供资金,具备了走私的事前通谋。《刑法》第156条规定,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资金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但定罪时罪名仍是走私罪,“走私罪共犯”不是独立的罪名。
[多选题]下列情形中,属于想象竞合犯的是( )。
正确答案 :AD
盗窃数额较大的,正在使用中的电力设备的
对正在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的警察实施暴力,使之受轻伤的
解析:解析:B是结果加重犯;对选项C,根据《刑法》第204条第2款的规定,应当按照偷税罪和骗取出口退税罪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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