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28℃,72小时±2小时

题目:按照我国《化妆品卫生规范》的规定,测定化妆品真菌和酵母菌的培养温度和培养时间分别为

解析:做真菌和酵母菌检测时,虎红培养基置28℃培养72小时±2小时。若有真菌蔓延生长,为避免影响其他真菌和酵母菌的计数时,于48小时±2小时应及时将此平板取出计数。

查看原题 点击获取本科目所有试题

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志贺菌属中能缓慢发酵乳糖的为
  • 宋内志贺菌


  • [单选题]使用实验室认证认可标志的检验报告最终法定签字人是
  • 授权签字人

  • 解析:实验室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实验室法人、主任技师只有经过认证认可部门考核通过,成为实验室认证认可授权签字人后才能最终签字使用实验室认证认可标志的检验报告。

  • 考试宝典
    推荐下载科目: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正高)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正高) 全科医学(副高) 精神病学(副高) 风湿病(副高) 理化检验技术(副高) 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副高) 中西医结合内科学主治医师(代码:316) 住院医师规培(眼科) 临床执业助理医师
    @2019-2026 不凡考网 www.zhukaozhuanjia.com 蜀ICP备20012290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