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D
某人民法院依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拍卖被执行人乙的一辆汽车 某人拍卖其收藏已久的唐代陶瓷器,但未经国家有关部门鉴定 某国有企业拍卖一票未经专门机构评估的进口机器设备
题目:下列哪些选项不能够成为任意拍卖的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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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因突发洪水冲坏道路,被告王某无法参加诉讼,法院遂裁定中止诉讼。待道路修缮之后,需恢复诉讼程序之时,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 )
法院既不必撤销原中止诉讼的裁定,也不必作出恢复诉讼程序的裁定,从法院通知或准许当事人双方继续进行诉讼时起,中止诉讼的裁定即失去效力
解析:D。根据《民诉意见》第167条的规定,裁定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恢复诉讼程序时,不必撤销原裁
[多选题]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有限责任公司体现更多的人合性,股份有限公司体现更多的资合性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在例外情况下都有可能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解析: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我国公司法上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属于以人合为主但兼具资合性质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但股份有限公司中的非上市公司仍具有一定的人合性质。因此,A项正确。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在规模较小或人数较少的情况下也可以不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或只设1-2名
监事;而股份有限公司则必须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对此《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更自由一些,而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更强制一些。另外,对于公司的解
散事由与清算办法来说,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直接规定来确定;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通过公司章程来自由约定。对此,《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
更强制一些,而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更自由一些。因此,对于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来说,《公司法》对两者都有一定的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至于哪
个更多或更自由,法律及其理论没有给出界定。因此,B项错误。
有限责任公司中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不能分期缴纳。因此,C项错误。
《公司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该条规定对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都适用。因此,D项正确。
[单选题]在艺术界小有名气的陈鹏好心为朋友的亲戚签名,没想到朋友在签名上面打印出23万元的欠条,凭空生出无端巨债。而这位朋友却称陈鹏四年来一直向自己借钱,双方各执一词。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判定双方债权债务关系成立,判决陈鹏偿还借款23万。关于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
法院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判定双方债权债务成立,这是属于法的价值判断
解析:【考点】本题考点是法的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我国的司法原则。
【解析】(1)价值判断,法律所拟定的原则、规则、制度等客观存在(客体),人们必须从它们能否体现和满足人们的需要,能否有更为理想的原则、规则、制度存在等角度来予以分析法律,从而涉及法律的应然状态和理想追求问题。(2)事实判断,对客观存在的法律原则、规则、制度等所进行的客观分析与判断。主要解决客观存在的法律究竟是怎样的这一问题。所以,法的价值判断和事实判断的重要区别就是二者判断的取向不同:法律的价值判断由于是作为主体的人所进行的相关判断,它以主体为取向尺度,随主体的不同而呈现出相关差异。事实判断则以现存的法律制度作为判断的取向。所以,法院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判定双方债权债务成立,这是法官依据内心的判断作出的结论,是以主体为取向尺度的判断,这是属于法的价值判断。所以选项A是正确的。司法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公正司法。这一原则首先要求公正裁决案件;其次要求严格遵循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法律原则,同样的法律适用于同样的行为,同样的权利受到同样的保护。(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3)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4)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是该案例只涉及公正司法原则,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
[多选题]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刑事案件,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可以不受刑事诉讼法关于听取被告人最后陈述规定的限制
可以由人民陪审员独任审判
被告人可以不出庭
解析:[考点] 简易程序的特点
[多选题]A城的甲公司因生产规模日增,于是在B城市设立一家子公司乙。乙公司在经营中,因投资决策失误,致使乙公司破产。经过清算,乙公司对外负债1800万元,其中包括欠母公司甲的货款900万元。对于该笔债务,下列相关表述正确的的是:( )
甲公司有权参加乙公司破产财产的分配
甲公司对乙公司的债务不负清偿责任
解析: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承担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