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制定法为其主要法律渊源

题目:以下对于大陆法系的特点的说法正确的是

解析:B.大陆法系法律的基本结构是在公法和私法的分类基础上建立的

查看原题

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 [多选题]宪法规范的主要特点有哪些?
  • 纲领性

    相对稳定性

  • 解析:

    、最高权威性  C、原则性 D、概括性


  • [多选题]1998年2月1日,甲和乙约定:如果甲能考上大学,则乙送甲一台电脑。同年4月30日甲因学习需要使用电脑,乙则将电脑交给了甲。8月20日甲收到了大学录取通知书,则电脑的所有权从何时转移
  • 1998年8月20日 D、甲、乙须重新约定所有权转移时间

  • 解析:

    C。附条件的合同中包括生效条件和解除条件,所附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是不确定的事实,是由当事人议定的而不是法定的条件。生效条件是限制合同效力发生的条件,解除条件是限制合同效力消灭的条件。而本题中,合同的效力尚未发生,只有在在甲考上大学之后,合同才生效,所以我觉得应该是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财产已经交付,但当事人约定财产所有权转移附条件的,在所附条件成就时,财产所有权方为转移。法律明确规定了所有权转移条件的,当事人的约定不得与法律抵触。


  • [多选题]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些情形人民法院可以延期审理:( )。
  • 某甲诉其养子某乙要求给付赡养费,在开庭审理当天,某甲突发病住院未能出庭

    甲公司诉乙公司要求给付违约金,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甲公司发现审判长与乙公司负责人是好朋友,遂提出回避申请

    甲公司诉乙公司要求给付违约金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双方对一书证发生争议,要求进行笔迹鉴定

  •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故ACD正确。


  • [多选题]收购期限届满,甲公司持有乙公司80%的股票,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 证券交易所应终止乙公司上市

    乙公司的其他股东有权要求甲公司以同等条件收购其持有的乙公司股票,甲公司不得拒绝

    甲公司应将收购情况报告给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公告

  • 解析:见《证券法》第97—98条、100条(注意:第98条规定,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12个月内不得转让)。

  • [多选题]王某是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甲公司名义向乙公司发出书面要约,愿以10万元价格出售甲公司的一块清代翡翠。王某在函件发出后2小时意外死亡,乙公司回函表示愿意以该价格购买。甲公司新任法定代表人以王某死亡,且未经董事会同意为由拒绝。关于该要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有效 

  • 解析:

    D

    法定代表人是法人的代表机关,其权限来自公司的章程,而非董事会。因此,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所作的意思表示不需要经过董事会的同意,其法律效力直接归于法人,即使法定代表人变更也不影响该意思表示的效力。本题中,王某是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对乙公司发出书面要约的行为不需要经过董事会的同意,该要约的法律效力直接归于甲公司,之后虽然王某去世,但该要约依然有效。后乙公司针对该要约作出了有效承诺,买卖合同成立

     


  • [多选题]假设A国分立为两个新的国家B和C,甲国立即向B国发表了照会表示对B国的承认,乙国与B国建立了正式的外交关系,丙国与B国共同参加了一个新的国际环境条约,丁国在B国建立了一个商务机构。根据国际法中的承认制度,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甲国的做法构成了国际法中的一种事实上的承认

    乙国的做法构成了国际法上对B作为国家的明示的承认

    丙国的做法构成了国际法上的默示承认

    丁国的做法不构成国际法上的默示承认

  • 解析:

    D   划分法律承认和事实承认的基本点在于,承认者作出承认时,是将承认对象作为一种法律上的存在还是一种事实上的存在。法律承认是认定被承认者作为法律的正式人格的存在,表明承认者愿意与被承认者发展全面正常的关系,带来全面而广泛的法律效果。这种承认是正式和不可撤销的。我们通常所说的承认都是指法律承认。事实承认主要存在于英美的外交实践中,它是为了处理既需要与某个对象进行某种交往又不愿或不宜与其进行全面正式交往的情况,产生的一种权宜做法。事实承认被认为是不完全、非正式和暂时性的。它比较模糊并可以随时撤销。甲国的做法是法律承认,故A选项错误。国际法中并没有对承认的形式作出明确规定,国际实践中有明示和默示两种:(1)明示承认形式是指承认者以明白的语言文字直接表达承认的意思。包括通过正式通知、函电、照会、声明等单方面表述,也包括在缔结的条约或其他正式国际文件中进行明确表述。(2)默示承认形式是指承认者不是通过明白的语言文字,而是通过与承认对象有关的行为表现出承认的意思。主要包括:与承认对象建立正式外交关系;与承认对象缔结正式的政治性条约;正式接受领事或正式投票支持参加政府间国际组织的行为一般也被认为是一种默示承认。但是,除非明确表示,下列行为一般不认为构成默示承认:共同参加多边国际会议或国际条约;建立非官方或非完全外交性质的某种机构;某些级别和范围的官员接触;对于外国的某个地区或实体给予某类司法豁免权的安排等。据此,乙国的做法是默示承认,故B选项错误;丙国和丁国的做法均不构成默示承认,故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本题的应选项为D。

     


  • 考试宝典
    推荐下载科目: 导游资格 人力资源师 社会工作者 期货从业资格 其它 教师公开招聘 技工类 食品安全员 行政执法资格 黄金从业资格
    @2019-2026 不凡考网 www.zhukaozhuanjia.com 蜀ICP备20012290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