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淡水资源的多少
题目:在我国西北地区,影响环境承载力的最主要因素是( )。
解析:我国西北地区干旱少雨,制约了其环境承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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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甲因公出差,将其9岁的儿子乙交给邻居丙照管。双方商定,甲给丙看管费用1000元,由丙负全责。乙在玩耍时打伤他人。则该损失最终应当( )。
全部由丙承担
解析:《民通意见》第22条规定:“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注意“另有约定的除外”。
[单选题]认定驰名商标不应当考虑的因素有( )。
该商标是否注册
解析:《商标法》第14条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单选题]甲因盗窃罪被捕,在侦查人员对其审讯期间,他又交代了自己与李某合伙诈骗4万元的犯罪事实,并提供了李某可能隐匿的地点,根据这一线索,侦查机关顺利将李某追捕归案。对甲盗窃罪的处罚,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 )
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解析:C【解析】立功分为一般立功与重大立功。一般立功主要表现为:犯罪分子到案后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的;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的;阻止他人犯罪活动的;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的;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因此甲构成一般立功。《刑法》第68条规定,犯罪人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单选题]六位数442738,能被72整除,且这六个数之和能被9整除,A与B的值为( )。
5,6
解析:72—8×9,因此六位数A42738能被8与9整除,所以后三位738能被8整除,故B=6。又由于A+4+2+7+3+B能被9整除,结合选项所以A=5。
[单选题]保险事故的证明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骗取保险金提供条件的,应当认定为( )。
保险诈骗罪的共犯
解析:《刑法》第198条第4款规定: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因此,选项A正确。
[单选题]“一国两制”作为国家结构的一种形式是( )。
单一制
解析:A单一制是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在现代国家,有单一制和复合制两种,复合制有联邦和邦联两种。中国不是联邦也不是邦联,因为香港的权力是中央赋予的,并不是其作为经济政治实体其本身所固有的,所以是单一制,中国也只有一部宪法一套法律系统,所以中国是一个单一制国家。
[单选题]村民王某与李某所承包的土地相邻,王某为浇水灌溉,经与李某协商,双方于3月份签订了合同,主要约定:王某经过李某的承包地修建一条小渠,李某也可以利用之进行灌溉,王某支付给李某每年500元。水渠建成后,王某和李某都利用该水渠灌溉。后来,水渠被冲断,王某花钱修好了水渠。由于李某因为此渠也受益很多,王某要求李某承担部分修渠费用。李某以合同中并没有约定,拒绝支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双方应共同承担修渠费用
解析:D【解析】本案双方当事人所签订的合同应当为设立地役权的合同,A项错误。在地役权关系中,供役地人一方面要依照合同约定允许地役权人利用其土地,不得妨害地役权人行使其权利,另一方面,假如地役权人也利用供役地上的设施,除非合同有明确约定,依据公平原则,其有义务承担部分维修的费用。
[单选题]目前的大学生普遍缺乏中国古典文学的素养,根据调查,大学生中喜欢元曲的只占到被调查的5%左右。
中国古典文学素养是否缺乏不能只由是否喜欢元曲来判定
[单选题]下列表述中。正确的说法是( )。
村民委员会主任甲利用职务之便侵吞救济款物,构成贪污罪
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具体个罪的认定。选项A中,2000年4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93条第2款的解释》的规定,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下列行政管理工作,属于刑法第93条第2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第一,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第二,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管理;第三,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第四,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第五,代征、代缴税款;第六,有关计划生育、户籍、征兵工作;第七,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的其他行政管理工作。所以,选项A是正确的。选项B中,《刑法》第382条第2款的规定:“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所以,选项B是错误的,乙利用受聘担任国有公司经理职务的便利条件,侵吞国有财物的行为,应当构成贪污罪。选项C中,根据《刑法》第385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不需要为他人谋取利益,就已构成受贿罪,所以,选项C是错误的,国家工作人员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但未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受贿罪。选项D中,根据《刑法》第277条妨害公务罪法定刑的规定,如果行为人妨害公务造成被害人重伤的,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罪,不再认定为妨害公务罪,所以。选项D也是错误的。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