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题目::老王与老伴生有儿子王一、王二,两人都已成家另过。王一有一女儿,王二有两个儿子。2005年王二因车祸去世,老王因经不住失去儿子的打击,一病不起,不久也去世。老王死后留下房屋数间,存款数万元及名人字画若干。老王生前留有书面遗嘱,将字画及房屋留给王一,其余财产未作处理。而在分配遗产的过程中,王一又遇车祸而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解析:《继承法》第11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因此,T--早于被继承人老王死亡,当然不能继承老王遗产,但王二的两个儿子可代位继承王二的份额,这是代位继承。故A正确,D错误。王一死亡发生在分配遗产过程中,故发生转继承,王一女儿依法可以取得对王一遗产的继承权,包括其因遗嘱继承得来的房屋、字画,故C错误;又由于q=--的子女享有代位继承权,未作处分的遗产应当由王一、王二的母亲、王二的子女共同继承,故B错误。
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由定义可知犯罪预备的特征是犯罪行为尚未实施。B、C、D项全为已经着手实施的犯罪,故可排除。而A项中的犯罪虽然也已经实施,但甲在其中只是起到了准备的作用,并没有参与犯罪的实施过程。由此可知正确答案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