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事后监督
题目:立法机关对于司法机关的监督应当是( )。
解析:解析:立法机关对于司法机关的监督应当是事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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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下列选项中,属于孳息的是( )。
银行存款的利息
解析:解析:所谓孳息,是相对于原物而存在的一种物权客体形态,意指由原物所孳生之物。孳息其产生方式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树上的果实及未收割的庄稼,均为非独立或脱离原物之物体,仍附属于原物,故非孳息。电力不属于太阳能产生之物,且太阳能也非民法上之物。而银行存款的利息,是由金钱所有产生的法定收益,属于法定孳息。故选B。
[单选题]春秋时晋国“铸刑鼎”,反对者为( )。
孔子
[单选题]法律规定了人们的一般行为模式,从而为人们的交互行为提供了一个模型、标准或方向。法律的这一特性是指( )。
法律的规范性
解析:解析:所谓法的规范性是指法所具有的规定人们行为模式、指导人们行为的性质。它表现在:法规定了人们的一般行为模式,从而为人们的交互行为提供了一个模型、标准和方向。具有规范性的法律,不是为某个特定的人而制定的,它所适用的对象是不特定的人;它不仅仅适用一次,而是在其生效期间内反复适用。
[多选题]下列情况可以判处死刑的有( )。
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
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
暴力劫持飞机致使人死亡
解析:解析:根据我国《刑法》第171条的规定,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判处死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266条诈骗罪中没有关于死刑的规定;第264条盗窃罪中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或者盗窃珍贵文物,情节特别严重的,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第121条暴力劫持航空器罪中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判处死刑。因此,选项A、C、D正确。
[单选题]我国法律规定,债权的撤销权,自债权人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该5年期间属于( )。
除斥期间
解析:解析:考查要点是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区别。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的区别是多方面的。具体而言:(1)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诉讼时效所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胜诉权;而除斥期间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2)两者的期间不同。诉讼时效是可变期间,适用中止、中断或延长的规定;而除斥期间则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延长。(3)两者的适用依据不同。诉讼时效仅适用于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不行使请求权的情况;而除斥期间以权利人不行使该实体民事权利作为适用依据。(4)两者的适用条件不同。诉讼时效是在当事人主张时,人民法院予以援用;而除斥期间则是由人民法院依职权予以援用,不论当事人是否主张。(5)两者的起算时间不同。诉讼时效的起算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时起算;而除斥期间则是自相应的实体权利成立之时起算。就本题而言,债权人行使债权撤销权的期间是5年,这属于债权人享有债的保全这一实体权利的存续期间,如果债权人在5年内不行使撤销权,该权利即行消灭。且这5年不能中止、中断和延长,可见,该期间属于除斥期间,而不是诉讼时效期间。因此,A项是正确答案,排除D项。我国目前尚没有取得时效的规定,因此,排除B项。期日不同于诉讼时效期间,期日是指某一特定的日期,因此,排除C项。注意:民法上规定了许多期间,怎样判断是诉讼时效还是除斥期间呢?因为理论上的比较往往难以判断某一期间是诉讼时效还是除斥期间。一般来说,诉讼时效针对的是请求权;而除斥期间一般来说针对的是支配权,如果大家仍然无法区分,则应作如下判断:法律没有指明是诉讼时效的,应当认定为除斥期间。
[单选题]我国《刑法》规定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之一是( )。
中止犯
[多选题]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都有权( )。
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的人选
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解析:解析:考查要点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我国《宪法》第6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同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芥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宪法》第6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柯权根据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1㈠乏,秘书长的人选。因此,C项、D项是正确的;A项、B项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