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某丙为抵抗强奸而打伤某丁
题目:下列不被法律认为是违法行为的有( )。
解析:C
查看原题
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多选题]盗窃罪与诈骗罪的主要区别在于( )。
客观表现不同
刑法规定的处罚不同
解析:CD
[单选题]我国刑罚的目的是( )。
预防犯罪
解析:解析:刑罚的目的是为了预防犯罪的发生,既包括预防被判刑的罪犯重新犯罪,也预防社会上有可能实施犯罪的人犯罪,即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而改造罪犯、教育罪犯和惩罚罪犯是刑罚的功能,是实现刑罚目的的重要手段。
[多选题]贪污罪与受贿罪的主要区别在于( )。
犯罪目的不同
犯罪对象不同一
解析:解析: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贪污罪与受贿罪的主要区别在于:(1)犯罪目的不同。贪污罪在主观上以非法占有自己主管、管理、经手的公共财物为目的;受贿罪在主观上则表现为以非法占有他人或者单位的贿赂为目的。(2)犯罪对象不同。贪污罪的犯罪对象是公共财物;受贿罪的对象既包括公共财物,也包括公民私有的财物。(3)行为方式不同。贪污罪使用侵吞、窃取、骗取等方法,非法占有自己主管、管理、经手的公共财物;受贿罪则是利用职务之便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而在犯罪主体方面、构成犯罪的数额标准方面,贪污罪和受贿罪具有相同之处。
[单选题]新中国第一部宪法是( )。
1954年宪法
解析:解析:A项《共同纲领》全称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是1949年9月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定的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宪法性文件,而不是宪法。 1954年我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共同纲领》的基础上制定了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即1954年宪法,它是新中国第一部宪法。
[单选题]法的评价可以分为两大类,其专门的评价又称为( )。
效力性的评价
解析:解析:法的评价可以分为两类,即专门的评价和一般的评价。专门的评价是指经法律专门授权的国家机关、组织及其成员对他人的行为所作的评价。其特点是代表国家,具有国家强制力,产生法律约束力,因此又称为效力性的评价。
[单选题]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只存在于以下哪项犯罪之中?( )
直接故意
解析:解析:一般认为,过失犯罪行为人主观上不追求危害结果的发生,客观上只有出现了法定的危害结果时才能构成犯罪,因而过失犯罪没有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停止形态。对于过失犯罪来说,只有成立与否的问题,而没有既遂与未遂的区分问题。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也不存在于间接故意犯罪之中,而只能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过程中。间接故意犯罪过程中,行为人既然只是对危害结果的可能发生持放任的态度,就不可能积极地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间接故意犯罪只有发生了危害结果,才能构成犯罪。如果危害结果没有发生,就不构成犯罪。因此,间接故意犯罪也就无所谓犯罪预备、未遂和中止。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只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之中。过失犯罪、间接故意犯罪都不存在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问题。
[单选题]把共同犯罪人分为组织犯、实行犯、帮助犯、教唆犯的标准是( )。
按照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分工
解析:解析:把共同犯罪人分为组织犯、实行犯、帮助犯、教唆犯的标准是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分工,也即属于复杂共同犯罪。复杂共同犯罪,指各共同犯罪人之间存在着犯罪分工的共同犯罪。这种分工具体表现为:组织犯对整个犯罪活动予以组织策划、指挥和领导;教唆犯使他人产生犯罪意图,本人并不实施犯罪实行行为;实行犯直接实施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助犯对犯罪的实施、完成和保持犯罪后的不法状态,提供物质和精神上的帮助。
[多选题]清末沈家本主持的修律活动的主要成果包括( )。
《大清新刑律》
《法院编制法》
《大清民律草案》
解析:解析:《暂行新刑律》是民国北京政府时期以《大清新刑律》为基础删修颁布的法律,其余ACD均是清末修律的成果。
[多选题]下列表述中,符合我国现行宪法规定的有(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国务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解析:解析: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要对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国务院要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中央军事委员会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但是不需要报告工作。而宪法中没有规定国家主席要对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的规定。故A、C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