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
何某已死,债权债务关系消灭 四个子女平均分担,每人偿还三万元 四个子女各自以继承所得用于清偿债务,剩下两万元由四人平均分担
题目:何某死后留下一间价值六万元的房屋和四万元现金。何某立有遗嘱,四万元现金由四个子女平分,房屋的归属未作处理。何某女儿主动提出放弃对房屋的继承权,于是三个儿子将房屋变卖,每人分得两万元。现债权人主张何某生前曾向其借款12万元,并有借据为证。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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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多选题]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可以直接依据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宪法
解析:原则上说,只要部门法、单行法有规定的,就没有必要引用宪法,宪法诉讼通常不是两个公民之间的问题,它一般是指国家机关与公民之间的关系。两个公民之间可以通过民事、刑事的方式解决纠纷.
[多选题]如果裁决退货,海塘公司不服,可以以何种方式获得救济?
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向执行法院申请裁定不予执行
[单选题]甲有两个儿子乙和丙,甲死之后遗有房屋6间。乙乘丙外出之机,将房屋全部卖给丁,后因支付价款发生纠纷,乙将丁诉至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丙知道了这一情况,要求参加诉讼。丙在诉讼中的地位是什么?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单选题]第 18 题 李某对某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不服,便依法向有权机关申请复议。在复议期间,李某经复议机关同意撤回了复议申请。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若法律、法规未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前的必经程序,则李某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衔接问题。参见《行诉若干解释》第35条。
[多选题]第 18 题 下列属于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基本规则的有:( )
尊重当事人的基本人权
情况紧急时,可在紧急情形消除后补办相关手续
在有替代方法又不损害公共利益和法律实施时,应避免直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须有立法授权
解析:选项所考查的均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遵循的基本规则。
[多选题]依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简易程序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对没有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当事人,审判人员应当对回避、自认、举证责任等相关内容向其作必要的解释或者说明,并在庭审过程中适当提示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指导当事人进行正常的诉讼活动
以捎口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送的开庭通知,未经当事人确认或者没有其他证据足以证明当事人已经收到的,人民法院不得将其作为按撤诉处理和缺席判决的根据
双方当事人到庭后,被告要求书面答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开庭的具体日期告知各方当事人,并向当事人说明逾期举证以及拒不到庭的法律后果
当庭宣判的案件,除当事人当庭要求邮寄送达的以外,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领取裁判文书的期间和地点以及逾期不领取的法律后果,并应当将上述情况记入笔录
解析:ABCD。四个选项的表述都是《简易程序规定》的正确表达。除了本题所列举的以外,《简易程序规定》中类似这种对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细微要求还有很多,学习时要注意掌握。
[单选题]甲起诉与乙离婚,一审法院判决不予准许。甲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在甲将上诉状递交原审法院后第三天,乙遇车祸死亡。此时,原审法院尚未及将上诉状转交给二审法院。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中止诉讼
[多选题]条约在下列哪些情况下为第三国创设权利和义务?( )
第三国同意接受该项权利
第三国书面明示接受该项义务
条约当事国有为第三国确定该项义务的意图
创设权利不必经第三国明示同意
解析:本题考条约对第三国的效力。如果一个条约对第三国创设权利,应得到第三国的同意,但是第三国如无相反表示,应推断其接受该项权利,不必须以书面形式明示接受。因此AD正确。条约给第三国创设义务要具备两个条件:第一,条约当事国有确定该项义务的意图。第二,第三国以书面形式明示接受该项义务。须注意:条约对第三国创设权利,只要第三国无明示反对即可;而创设义务必须第三国书面明示接受。因此BC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