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C

法官甲的观点说明法律具有程序性的特征 法官甲的推理属于形式推理

题目:某日,陈某因生活琐事将肖某打伤。当地公安局询问了双方和现场目击者并做了笔录,但未做处理。两年后,该公安局对陈某做出了拘留10日的处罚。陈某申诉,上一级公安局维持了原处罚决定。陈某提起诉讼。法官甲认为该公安局违反了《人民警察法》关于对公民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的规定,因此应当撤销其处罚决定。法官乙认为,如果因公安局的迟延处理而撤销其处罚,就丧失了对陈某的违法行为进行再处理的可能,因此不应当撤销。依据法理学的有关原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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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 [多选题]2008年7月,家住A省的陈大因赡养费纠纷,将家住B省甲县的儿子陈小诉至甲县法院,该法院受理了此案。2008年8月,经政府正式批准,陈小居住的甲县所属区域划归乙县管辖。甲县法院以管辖区域变化对该案不再具有管辖权为由,将该案移送至乙县法院。乙县法院则根据管辖恒定原则,将案件送还至甲县法院。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乙县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

    甲县法院的移送管辖是错误的

    乙县法院不得将该案送还甲县法院


  • [单选题]关于合同解除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没有约定保管期间保管合同的保管人享有任意解除权


  • [多选题]对于乙、丙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乙构成贷款诈骗罪

    乙构成行贿罪

    丙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


  • [多选题]关于自首中的"如实供述",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甲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杀人行为,但拒绝说明凶器藏匿地点的,不成立自首

    丁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但在二审判决前又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


  • [多选题]、“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这段话是由谁阐述的?
  • 马克思

  • 解析:

    亚里士多德有句名言: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订得良好的法律


  • [多选题]下列哪些属于国有土地的有偿使用方式?
  • 某上市公司与政府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某外资企业以租赁的方式取得某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某国有企业在设立中外合资企业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某国有企业以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 [多选题]第 18 题 关于排除犯罪的事由,下列选项中不正确的有:(  )
  • 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以外的不法侵害进行防卫,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的,均属防卫过当

    由于武装叛乱、暴乱罪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罪,而非危害人身安全犯罪,所以,对武装叛乱、暴乱犯罪不可能实行特殊正当防卫

    律师在法庭上为了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已泄露他人隐私的,属于紧急避险

  • 解析:防卫是否过当,要根据人身或财产受到的危险以及防卫的条件等因素决定,不能一概认为对除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以外的不法侵害行为进行防卫,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的,就属于过当。关于B项,《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的几种情况,指的是行为的性质而不是仅指这几种罪名,所以,对于这种情况一样可以实行特殊的正当防卫。放火毁损自己所有的财产危害公共安全的,一样构成犯罪。律师在法庭上为了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也不得泄露他人隐私。

  • [多选题]某大学教授在课堂上讲解“仲裁裁决的撤销”这个知识点时,为了巩固所讲的内容,就请同学们讨论一下申请撤销国内仲裁裁决与申请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异同。同学们讨论热烈,以下是他们的发言,其中正确的是:( )
  • 甲同学认为,在申请撤销涉外仲裁裁决时,当事人可以以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为理由;而在申请撤销国内仲裁裁决时,则不能以此为理由

    乙同学认为,在申请撤销涉外仲裁裁决时,当事人可以以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为理由;而在申请撤销国内仲裁裁决时,则不能以此为理由

    丙同学认为,申请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仅仅涉及程序性问题;而申请撤销国内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所涉及的范围更广,不仅仅包括程序性问题

  • 解析:ABC。此题主要考查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根据《仲裁法》第58条、第70条的规定,D项错误,应当是申请撤销国内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不仅包括程序性问题,还包括实体证据方面的问题以及仲裁员在仲裁过程中索贿受贿等违背职业道德行为的内容。

  • [单选题]徐某死后留有遗产100万元。徐某立有遗嘱,将价值50万元的房产留给女儿,将价值10万元的汽车留给侄子。遗嘱未处分的剩余40万元存款由妻子刘某与女儿按照法定继承各分得一半。遗产处理完毕后,张某通知刘某等人,徐某死亡前1年向其借款,本息累计70万元至今未还。经查,张某所言属实,此借款系徐某个人债务。女儿应向张某偿还多少钱?( )
  • 45万元

  • 解析:本题涉及遗产分割后的债务偿还问题。遗产分割后的债务,首先由法定继承的遗产清偿,不足部分由遗嘱继承和遗赠的财产按比例清偿。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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