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当事人可以就涉外合同纠纷或者涉外财产权益纠纷协议确定管辖法院

题目:关于涉外民事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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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 [多选题]第 28 题 关于没收财产,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 甲贪污100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200万元。甲被判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甲被没收财产的总额至少应为300万元

    乙抢劫他人摩托车被判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该车应上缴国库

    甲因走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此前所负赌债,经债权人请求应予偿还

  • 解析:选项A说法错误。300万元属于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不属于没收财产刑的执行对象。选项B说法错误,摩托车属于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而不是上缴国库。选项C说法错误,赌债不是合法债务,不予偿还。选项D说法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第2款规定,一人犯数罪依法同时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应当合并执行。

  • [多选题]
  • 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对“一府两院”监督

    法院对法律合宪性审查

  • 解析:

    【答案】ABC

      【考点】权力制约原则

      【解析】权力制约原则是指国家权力的各部分之间相互监督、彼此牵制,以保障公民权利的原则。它既包括公民权利对国家权力的制约,也包括国家权力相互之间的制约。权力制约原则在我国宪法中体现为:(1)宪法规定了人民对国家权力活动进行监督的制度,如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2)宪法规定了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的监督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3)规定了国家机关之间、国家机关内部不同的监督形式。如《宪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等等。选项D错误。我国法律没有规定法院对法律合宪性的审查

     


  • [多选题]张某通过房产经纪公司购买王某一套住房并办理了转让登记手续,后王某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登记行为。行政诉讼过程中,王某又以张某为被告就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提起民事诉讼。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 本案行政诉讼中止,等待民事诉讼的判决结果

    法院可以决定民事与行政案件合并审理

    如法院判决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应当判决驳回王某的行政诉讼请求

    如法院判决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应当判决确认转让登记行为合法

  • 解析:

    A

    选项A正确。本题中,王某向法院请求撤销房屋转让登记的理由是买卖合同无效。同时,王某提起民事诉讼的诉讼请求是确认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据此可知,行政案件的审判须以民事诉讼的裁判结果为依据,在民事诉讼审结之前,行政诉讼应当中止。

      选项B错误。本题中,民事诉讼不是因行政行为的违法而导致的赔偿诉讼,不是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赔偿诉讼的情况,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是两个独立的诉,不能合并审理。

      选项C错误。房屋登记机关是根据买卖合同作出了转让登记的具体行政行为,如法院判决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则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主要证据就不复存在了,在此情形下,法院应当判决撤销该转让登记行为,而不是“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

      选项D错误。本案中,如法院判决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则该转让登记行为合法,但王某的诉讼请求是要求法院撤销登记行为,属于变更

     


  • [多选题]第 39 题 关于大赦和特赦,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 大赦既能赦犯罪人之刑,也能赦犯罪人之罪;特赦只能赦犯罪人之刑,不能赦犯罪人之罪

    大赦所涉及的犯罪人的人数一般比特赦所涉及的犯罪人的人数多

    我国现行宪法只规定了特赦,没有规定大赦

    新中国成立后至今,我国先后实行了七次特赦

  •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关于赦免的基本知识,四个备选答案的叙述都是正确的。

  • [多选题]在某涉外合同纠纷案件审判中,中国法院确定应当适用甲国法律。关于甲国法的查明和适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当事人选择适用甲国法律的,法院应当协助当事人查明该国法律 

    该案适用的甲国法包括该国的法律适用法 

    不能查明甲国法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不能查明甲国法的,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解析:

    C

      【考点】外国法的查明和适用

      【解析】选项A错误。《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由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行政机关查明。当事人选择适用外国法律的,应当提供该国法律。选项B错误。《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九条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不包括该国的法律适用法。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不能查明外国法律或者该国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据此可知,不能查明甲国法的,直接适用中国法律,而非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多选题]、《德国民法典》是19世纪末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过渡时期制定的法典,法典适应垄断资本主义经济发展需要,在贯彻资产阶级民法基本原则方面已有所变化,主要包括:
  • 法典在民事责任方面,也确认了“过失责任”原则

    在法典中,与自由竞争经济条件相适应的,体现“个人最大限度的自由,法律最小限度的干涉”这一公式的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民法原则,得到了明确的表述

    法典肯定了资本主义“契约自由”原则,并直接保护资产阶级和容克贵族对雇佣劳动的剥削

    法典肯定了公民私有财产权不受限制的原则

  • 解析:

    、【答案】ACD

      【考点】本题考点是德国民法典

      【解析】《德国民法典》在贯彻资产阶级民法基本原则方面的主要变化有:法典在民事责任方面确认了“过失责任”原则、肯定了资本主义“契约自由”原则并直接保护资产阶级和容克贵族对雇佣劳动的剥削、肯定了公民私有财产权不受限制的原则,故ACD正确,而B项是法国民法典所体现的精神。《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制定的历史背景和法典的特点和原则是考试的重点,有的考生没有把握住这两部法典的历史背景,法国民法典产生于自由竞争资本主义时代,所以体现了“个人最大限度的自由(司考吧),法律最小限度的干涉”而德国民法典产生于垄断资本主义时代,反映了垄断时代民法的某些特征。所以B项错误

     


  • [多选题]下列关于代表人诉讼和诉讼代表人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 诉讼代表人也是当事人之一

    同案原告为5人以上的,就应该适用代表人诉讼

  • 解析:

     代表人诉讼是指在原告方(或被告方)人数众多的情况下,由一人或数人作为代表进行诉讼,其他当事人则可不参加诉讼,但人民法院的判决及于全体当事人的诉讼形式。代表全体进行诉讼的当事人称为诉讼代表人。AC错,诉讼代表人与诉讼代理人不同。诉讼代表人是本案的当事人,与本案的诉讼标的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他参加诉讼的目的是为保护自己而非为保护他人的权益,并且他要受人民法院判决的约束。B对,《行诉解释》第14条第3款规定:“同案原告为5人以上,应当推选1至5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在指定期限内未选定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指定。”同案原告为5人以上的,就应该适用代表人诉讼。D错,诉讼代表人与法定代表人的区别在于:诉讼代表人是由法律规定或由推选或法院指定产生的,如果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要经过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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