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CD
题目:李某是一家软件公司的高级工程师,由于想展现下自己的计算机水平,编制了某病毒在网上进行传播,导致多家企事业单位的电脑瘫痪,损失惨重。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解析:李某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符合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构成要件,此题选错误选项,因此选ACD。
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ABCD宪法的修改
B、宪法的执行
C、宪法的遵守
D、宪法的适用
A项中,根据《刑法》第267条的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按抢劫罪定罪处罚。又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所以甲15周岁时携带凶器抢夺应认定为抢劫罪,犯罪数额为3万元。甲17周岁时犯抢劫罪,故应一并追究刑事责任,其犯罪数额是5万元。A项说法正确。
B项中,乙收受贿赂15万元,其犯罪数额为15万元,故B项说法错误。
C项中,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对于多次进行诈骗,并以后次诈骗财物归还前次诈骗财物,在计算诈骗数额时,应当将案发前已经归还的数额扣除,按实际未归还的数额认定,量刑时可将多次行骗的数额作为从重情节予以考虑。故丙的犯罪数额是12万元,C项说法错误。
D项中,丁夸大手机功能将其以1万元卖出不能认定为诈骗行为,而仅仅为销赃行为,丁不成立诈骗罪,该销赃行为为事后不可罚,丁成立盗窃罪。销赃数额高于物品价格的,应当以销赃数额计算盗窃数额,即盗窃数额为1万元。D项说法错误。
B.阶级力量强弱悬殊程度的对比关系决定宪法的历史类型和宪法的本质
B 选项A说法正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选项B说法错误。《公司法》规定,公司在合并、减资的情况下,应当自作出合并、减资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注意的是,这里说的是公司“合并、减资”的情况,对公司分立没有规定“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选项C、D说法正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