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D
中国法 德国法 美国法 法国法
题目:中国公司与德国公司因合同纠纷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北京仲裁,合同没有对法律适用作出选择。该合同在美国签订,实际履行地在法国,依据最密切联系原则,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可以选择适用的实体法有:( )
解析: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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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多选题]根据法律规定,下列何种收入免纳个人所得税?( )
王某退休后所得工资收入
李某因翻译某一名著为少数民族文字而接受自治区政府发给的50000元奖金
刘某购买国库券而获3000元的利息
解析:ACD.王某退休后所得工资收入.李某因翻译某一名著为少数民族文字而接受自治区政府发给的50000元奖金.刘某购买国库券而获3000元的利息
[多选题](二)
王某
朱某
[多选题]依照我国的司法解释,涉外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应当依照下列哪一判断确定?
原告住所地法
解析:B根据我国(民通意见)第195条规定,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依据冲突规范确定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准据法确定。B项正确。
[多选题]关于检察院对丙审查批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市检察院认为不需要逮捕的,可以自行作出决定
省检察院批准逮捕的,应同时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多选题]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如认为立法会通过的法案不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整体利益,可在3个月内将法案发回立法会重议
如果立法会拒绝通过政府提出的财政预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在征询行政会议的意见之后可解散立法会
因立法会拒绝通过财政预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继续拒绝通过所争议的原案,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必须辞职
[单选题]关于自治州、自治县的设立、撤销、更名或隶属关系的变更以及行政区域界限的变更,其审批权限说法正确的是( )
须经国务院审批
解析:本题考查我国行政区域建置的审批权限。行政区域变更必须依照法律程序进行,不同级别行政区划的不同事项的变更,其审批权限也不同。根据《宪法》第62条规定,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是全国人大的一项职权。《宪法》第89条第15项规定,国务院有权“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因此,自治州、自治县行政区划所有事项的变更都须经国务院审批,B选项正确。此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国务院授权,可以审批县、市、市辖区部分行政区域界限的变更;不经国务院授权,可以直接审批乡、民族乡、镇的设立、撤销、更名或者变更行政区域的界限。
[多选题]关于敲诈勒索罪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甲将王某杀害后,又以王某被绑架为由,向其亲属索要钱财。甲除构成故意杀人罪外,还构成敲诈勒索罪与诈骗罪的想象竞合犯
饭店老板乙以可乐兑水冒充洋酒销售,向实际消费数十元的李某索要数千元。李某不从,乙召集店员对其进行殴打,致其被迫将钱交给乙。乙的行为构成抢劫罪而非敲诈勒索罪
职员丙被公司辞退,要求公司支付10万元补偿费,否则会将所掌握的公司商业秘密出卖给其他公司使用。丙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丁为谋取不正当利益送给国家工作人员刘某10万元。获取不正当利益后,丁以告发相要挟,要求刘某返还10万元。刘某担心被告发,便还给丁10万元。对丁的行为应以行贿罪与敲诈勒索罪实行并罚
[多选题]高某,男,38岁,一贯惹是生非,危害乡里。其父多次劝导,反而招致高某不满,心生怨恨。某日,因其父劝解,引发高某怒火冲天,打伤其父。经依法侦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受理此案并开庭审理。则对于本案出现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处理正确的有:( )
法院审理后认定被告人是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是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
在审理期间,被告人死亡,一般应当裁定终止审理
只有在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的罪名成立的,才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解析:根据《刑诉解释》第l76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具有下列情形的案件,应当分别作出裁判:(1)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的罪名成立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2)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3)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布被告人无罪;(4)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以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5)案件事实部分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应当依法作出有罪或者无罪的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部分,依法不予认定;(6)被告人因不满l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7)被告人是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8)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并且不是必须追诉或者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9)被告人死亡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对于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材料,能够确认被告人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本题中的选项A、B、C、D分别属于上述第(2)、(7)、(9)、(1)种情形。
[单选题]甲小区业主大会通过媒体发布招标公告选聘物业服务公司,乙公司寄送了投标书。经评标,乙公司中标,甲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甲向乙发出中标通知书的行为属于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