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D
不安抗辩权
题目:甲与乙订立买卖合同,约定甲于10月8日交货,乙在交货期后的一周内付款。交货期届满时,甲发现乙有转移资产以逃避债务的行为。对此,甲可依法行使( )。
解析:解析: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发现后履行一方有财产状况恶化等情形,可能危及债权时,在后履行方未履行其债务或提供担保时,有拒绝先履行自己债务的权利。我国《合同法》第68条第1款规定了不安抗辩权的情形: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本题中乙有转移资产以逃避债务的行为,属于第二种情形,因此甲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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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下列关于胁从犯的说法,正确的有:( )。
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解析:解析:此题涉及到了共同犯罪人的分类标准问题:(1)实行犯,非实行犯是以行为的性质为标准划分的;(2)主犯,从犯,胁从犯是以行为人的地位和作用来划分的;(3)教唆犯,帮助犯是以行为人的性质为标准划分的。
[多选题]现行《宪法》第5条规定了一切法律、( )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解析:解析:我国《宪法》第5条规定了宪法的最高权威性。宪法是一切主体行为的准则,任何人不得违反宪法。宪法的实现是通过其他部门法、低效力层次法律、法规实现的。因此《宪法》第5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其他的规章、决议、决定,也必须符合宪法,不能与之相抵触,但只是宪法没有必要规定,而且我国宪法也规定国务院等有权机关可撤销不适当的规章、决议、决定。可见,对规章、决议、决定这些低效力的规范文件,不仅要审查其合法性,还可以审查其合理性。
[单选题]司法权是执行立法机关法律的一种权力,主要是指( )。
审判权
[多选题]属于举动犯的犯罪有( )。
传授犯罪方法罪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解析:解析:举动犯要求行为人一着手实行犯罪行为,犯罪即告完成,并完全符合犯罪构成。A是行为犯,行为犯所要求的犯罪实行行为往往要经历一段时间过程,达到一定程度。脱逃罪是典型的行为犯。C是结果犯,因为抢夺罪要求犯罪行为实际造成法定的危害结果,才构成既遂。考试中多次涉及此类题目,考生应当在明确结果犯,危险犯,行为犯,举动犯概念的基础上,熟记《指南》中所列举的罪名。
[单选题]“礼下不庶人,刑不上大夫”原文出于( )。
《礼记.曲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