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银行存款的利息
题目:下列各项中属于孳息的是( )。
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孳息的认定。孳息是因物或权益两产生的收益。孳息必须在原物或权益上产生,必须与原物或权益分离独立,不是其组成部分。本题备选答案中。A项树上的果实、B项未收割的庄稼都表明孳息尚未与原物分离,即孽息尚未产生,故A项、B项不属于孳息。C项银行存款的利息,自存款计息之日起,便与原物发生分离,故C项符合试题要求。D项供热管道输送的热力并非是供热管道所产生,缺少原物,故该热力也不构成孳息。可见,本题正确选项应当为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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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以下各句中,加下划线的词语使用不当的一项是( )。
他向来公道,从没亏待了谁,可是有的人爱“以德报怨”。
解析:木雕泥塑,比喻人的神情、动作呆板,也比喻人纹丝不动的样子;扬汤止沸,把开水从锅中舀出来,再倒进去,以阻止锅中的水沸腾,比喻不能解决根本问题的做法;颐指气使,用面部表情和所发生做出动作来指使别人,形容有势力的人的傲慢神情;以德报怨,不记别人的仇,反而以恩惠回报。原文前半句说他“向来公道”,后半句用“可是”表转折,即人家的态度和做法是与他“相反”的,“以德报怨”应改为“以怨报德”。故本题的答案为D。
[单选题]张某的次子乙,平时经常因琐事滋事生非,无端打骂张某。一日,乙与其妻发生争吵,张某过来劝说。乙转而辱骂张某并将其踢倒在地,并掏出身上的水果刀欲刺张某。张某起身逃跑,乙随后紧追。张某的长子甲见状,随手从门口拿起扁担朝乙的颈部打了一下,将乙打昏在地上。张某顺手拿起地上的石头转身回来朝乙的头部猛砸数下,致乙死亡。对本案中张某、甲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
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解析:本题的考点是正当防卫问题。本案中“乙辱骂张某并将其踢倒在地,并掏出身上的水果刀欲刺张某。张某起身逃跑,乙随后紧追”。乙对张某实施不法侵害,符合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和时间条件。“张某的长子甲见状,随手从门口拿起扁担朝乙的颈部打了一下,将乙打昏在地上。”甲为维护他人的合法权益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施打击,符合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和防卫目的的要求。虽然将乙打昏在地,但从侵害行为和防卫行为的强度对比来看,甲并未超出必要限度。所以甲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而张某在乙失去侵害能力时,仍侵害乙的生命权。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张其拿起地上的石头转身回来朝乙的头部猛砸数下致乙死亡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单选题]资料显示,国际上公认的职业______的_______年龄是35岁至45岁,根据通行的国际标准,大多数国家把青年的年限_______为不超过45岁。填入划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
生涯 黄金 界定
解析:生涯:一生的极限,也指从事某种活动或职业的生活,强调时间。生计:生活的状况,谋生的办法。经历:指亲身见过、做过或遭受过的事。履历:总结工作经历的一种方式。“35岁至45岁”指的是一段时间,所以第一空应选用“生涯”。“不超过45岁”指的是青年的年龄界限,所以应该选择“界定”。“黄金”年龄更有表现力,比最佳年龄、理想年龄更合适。故本题答案为A。
[单选题]据统计,自武昌起义至1913年底,国内新成立的公:团体有682个。其中政治类团体312个,主要集中在京、津、沪、宁、穗等地,而京、沪两地又占/2以上。出现上述现象的主要原因是( )。
资产阶级力量的壮大
解析:辛亥革命是指一场发生在清宣统i年(1911年),旨在推翻清。。君主政体,建立共和政体的举命r·辛亥革命成功颠覆了清朝的统治,结束了中国长达两千多年的帝制,开启了}主共和新纪元。辛亥革命打击帝国主义在华势力.为民族资产阶级的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民族资产阶级的发展展促使了政治类团体的大量涌现,因此C为正确答案,
[单选题]法律规范生效的时间,如无明文规定,依惯例应是( )。
法律公布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