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D

再犯故意犯罪 再犯过失犯罪 发现遗漏了其他故意犯罪 发现遗漏了其他过失犯罪

题目: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缓刑,前罪和后罪实行数罪并罚( )。

解析:解析:刑法第77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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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我国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原则采取( )。
  • 严格准则主义

  • 解析:解析:考查要点是我国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采取的原则。我国在1993年颁布的《公司法》中,规定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采取行政许可主义,即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必须经过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但是;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采取行政许可主义,其弊端是显而易见的:第一,审批程序的加入增加了公司的设立成本,造成设立效率的低下,从而人为地延误了公司进入市场的时机,便设立人不堪重负。第二,审批制导致行政机关过度干预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这造成了行政机关实际扮演了市场竞争的教练员的角色,掌握了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生杀予夺的大权,结果造成行政干预经济。第三,行政机关的审批往往会限制许多有一定风险但潜力巨大的股份有限公司进入市场,使资本得不到充分有效的利用,削弱了市场的活力。第四,审批制其标准是模糊的且不透明的,是否设立公司完全掌控在行政机关手中,造成行政机关滥用审批权限,从而滋生了腐败。一些行政机关在设立人没有行贿的情况下根本就不予审批,造成腐败横行,一些设立人为了设立公司,不得不百般迎合行政机关,从而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综上分析,2006年1月生效的新《公司法》将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原则由行政许可主义改为严格准则主义,即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构成条件,并向登记机关报送即可。可见,严格准则主义不仅将行政干预控制到了最小化,而且也符合“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的法理理念。因此,C项是正确答案,排除A项、B项和D项。

  • [单选题]下列哪些情形应当受到追诉期限的限制:( )。
  • 某甲因出国而未在法定期限内对某乙的侮辱案提出控告

  • 解析:解析:参见《刑法》第88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

  • [多选题]下列哪些情形应以抢劫罪论处?( )
  • 犯盗窃罪、诈骗罪,为窝藏赃物而当场使用暴力

    携带凶器抢夺

    聚众“打砸抢”因而毁坏公私财物的首要分子

  • 解析:解析:注意以抢劫罪论处的几种特殊情形,见《刑法》第269条、第267条第2款、第289条之规定。

  • [单选题]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 )。
  • 具有中国国籍

  • 解析:解析:考查要点是公民和国籍。根据我国《国籍法》的规定,若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因此,B项是正确的,A项、C项、D项是错误的。

  • [单选题]土地承包合同应当采用( )。
  • 书面形式

  • 解析:解析:土地承包合同为要式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 [多选题]《大清新刑律》规定的从刑有( )。
  • 剥夺公权

    没收

  • 解析:解析:《大清新刑律》规定的从刑包括剥夺公权、没收两种,拘留、罚金都是主刑。

  • [多选题]根据合同法规定,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责任的承担表述错误的是( )。
  • 由债务人承担

    由债权人和债务人共同承担

    由提存机关承担

  • 解析:解析:提存的发生是因债权人所致,因此,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视为合理。因此本题答案为B、C、D。

  • [单选题]侦查人员赵某在审讯犯罪嫌疑人洪某时,因洪某拒不如实交代,随即火起,将洪某捆绑起来进行殴打,致洪某伤残,赵某的行为应当( )。
  • 按故意伤害罪从重处罚

  • 解析:解析:赵某属于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洪某实施刑讯逼供,造成被害人伤残,根据我国《刑法》第247条的规定,应该按照故意伤害罪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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