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丙公司
题目::甲厂委托乙公司设计•种商品的商标,双方约定该商标著作权归甲厂所有。乙公司因业务繁忙,抽不出人手,又将该商标设计事务委托给丙公司,但对著作权归属未约定。商标设计完成后,甲厂非常满意,但甲、乙、丙三方对著作权的归属发生了争议。本案中该商标著作权应归属于哪一方?( )
解析: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创作作品的公民或法人为著作权所有人,在委托合同中,有约定按约定规定,无约定的属作者本人,本案例中乙和丙没有约定,因此应归属丙公司。故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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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行政立法行为具有可诉性
解析:行政立法行为具有不可诉性,不能成为诉讼的对象。
[单选题]:下列情形中,诉讼时效为一年的是( )。
某甲买了一台电热水器,使用中因电热水器漏电而受伤
解析: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对于行使权利超过一定时间,即丧失胜诉权的法律制度,我国民法规定一般诉讼时效期为两年。特殊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包括: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②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③延付或拒付租金的;④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据此,答案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