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
某甲之母应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某甲之母独立承担责任确有困难,某甲之父应承担赔偿责任 幼儿园应给予适当赔偿
题目:某甲5岁,父母离异后由其母抚养。某日,某甲在幼儿园午餐时与小朋友某乙发生打斗,在场的带班教师某丙未及时制止。某甲将某乙推到在地,造成某乙骨折,花去医药费3000余元。对某乙的损失( )。
解析:解析:监护人的职责之一是承担因不履行监护职责致使被监护人实施侵权行为而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因此,某甲之母作为某甲的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故A正确。根据法律规定,监护人与未成年人间的关系,不因其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双方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不同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仍有监护权。因而,如果某甲之母独立承担责任确有困难,某甲之父应承担赔偿责任。故B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入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故C正确。某丙的过错系履行职务中的过错,应由其所在单位承担责任,某丙无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故 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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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多选题]法律的溯及力是指( )。
法律规范对其生效以前的行为有约束力
法律规范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有约束力
解析:解析:法律的溯及力,实际上是指法律对其生效前的行为和事件适用,也称法律溯及既往的效力。其约束的内容既包括行也包括事件。
[多选题]成立不作为犯罪所要求的特定义务来源为( )。
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
职务上、业务上要求履行的义务
行为人先行行为使法律所保护的某种利益处于危险状态时所引起的负有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义务
解析:解析:不作为的义务来源有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职务上或业务上要求履行的义务和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不包括道德义务。不作为是指行为人有义务并且能够实行某种行为,但是消极地不去履行这种义务,因而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的行为。关于“不作为”的有关内容,大家要重点掌握,可能会以多种题型出现。除了本题的考点之外,还有一个重要考点就是“不作为成立犯罪需要同时具备的三个条件”:(1)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行为的特定义务。这是构成不作为犯罪的前提(这种义务的三个来源见本题)。(2)行为人有可能履行这种特定义务,但是未履行。如果行为人虽然有某种特定义务,但由于生理上的缺陷,缺乏必要的能力或由于其他原因而不可能防止结果发生的,则不能构成犯罪的不作为。比如,仓库保管员被罪犯捆起来,以致公共财产被抢走,就不能认为该保管员构成不作为犯罪。(3)行为人不履行特定义务而引起了危害社会的结果。
[多选题]在下列情形中,不成立正当防卫的有( )。
假想防卫
防卫挑拨
事前防卫
解析:解析:事前防卫缺乏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防卫挑拨则不具有正当防卫的合法目的,假想防卫则不法侵害根本不存在,都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而针对精神病人的伤害行为要看行为人的认识来分析,如果行为人不知晓是精神病人在实施伤害行为,则可以进行防卫,没有超过必要限度的,属于正当防卫。
[多选题]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共性有( )。
都是统治阶级利益和意志的体现
都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
其内容都主要取决于有利于统治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都是阶级统治的工具
解析:解析: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共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宪法与普通法律一样都是统治阶级利益和意志的体现,都是阶级统治的工具;都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其内容都主要取决于有利于统治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单选题]以下哪项不属于《中国上地法大纲》规定的内容
确定土地改革的合法执行机关为各个边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