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C

社会主义民主的性质决定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 社会主义法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保障

题目:以下关于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的关系的正确表述是哪些?

解析:

AC正确  社会主义民主的性质决定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
社会主义法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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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实行间接选举的地方由该级的下列选项中的哪一机构主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 )。
  • 人大常委会

  • 解析:

    「考点」间接选举制度「解析」根据我国选举法的规定,我国县级和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选举工作,实行直接选举。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由人大常委会主持选举工作,实行间接选举。


  • [多选题]下列哪些行为不符合我国法律的适用原则?
  • 法官乐某为办好案件与原、被告双方的代理人分别有多次私下接触

    族长决定****案的被害人赵某及家人不许向公安局报案,由****实施人董某向赵某赔偿5000元

    在处理合同纠纷时,诸葛法官接到市委书记的批条,指示不能判外地企业胜诉

    监狱根据法定的情况没有将因贪污、受贿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的原局长万某收监执行

  • 解析:

    ABC。狭义的法的适用原则也即司法原则,包括:(1)司法公正原则;(2)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3)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4)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本题A项中,法官乐某与原、被告多次接触的确可以得到与案件有关的事实,似乎符合“以事实为根据”的原则,但是还应注意到法官调查案件事实要遵守法律程序,要实体法和程序法并行,而法官与原被告双方代理人分别有多次私下接触的行为显然违反法律规定,不符合“以法律为准绳”原则。B、C两项均不符合“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前者属于民间私罚裁断,违反“审判权和检察权只能分别由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依法统一行使”的含义,后者属于滥用权力干涉私法,违反“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含义。只有D项符合我国现有的司法原则。因此,A、B、C为应选项。


  • [多选题]收购期限届满,甲公司持有乙公司80%的股票,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 证券交易所应终止乙公司上市

    乙公司的其他股东有权要求甲公司以同等条件收购其持有的乙公司股票,甲公司不得拒绝

    甲公司应将收购情况报告给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公告

  • 解析:见《证券法》第97—98条、100条(注意:第98条规定,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12个月内不得转让)。

  • [多选题]刘某经商多年,实力雄厚,有甲、乙、丙、丁四个儿子,1996年,甲授权其助手订立自书遗嘱一份,将财产留给大儿子甲所有;1998年,甲意外身亡,刘某悲痛之余,在其律师张某及邻居在场的情况下以录音形式立遗嘱一份,将财产留给二儿子乙所有;2001年,乙的合伙人赵某看望刘某时称,乙经常将企业的货款提走挥霍,刘某气愤不已,则在赵某和助手见证的情况下,重新以录音的方式订立遗嘱,将财产留给三儿子丙所有;2005年刘某病危,半夜护士小姐A巡房时,甲对A称将财产留给四儿子丁所有,然后身亡。
  • 刘某1998年的遗嘱最终有效,财产应归乙所有。

  • 解析:

    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本题选择B。


  • [多选题]赵某与王某为邻居,常有口角。一天。由于王某养的羊吃了赵某菜地里的菜,赵某大怒,遂砍伐王某屋前的果树10棵。王某向乡派出所控告,乡派出所接到控告后,经调查,以县公安局的名义对赵某作出5天的拘留决定,并责令赵某赔偿王某200元。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哪些?
  • 王某因对果树享有所有权而形成的法律关系属于保护性的法律关系

    县公安局与赵某形成了平权的法律关系

    赵某因砍伐王某的果树而形成的损害赔偿关系属于双向的法律关系 


  • [多选题]不得被裁减的企业人员有:
  • 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职工

    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 [单选题]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哪一类权利不能设定权利质权?
  • 可以转让的股权

  • 解析:本题考核权利质权。

      《物权法》第223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支票、本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


  • [单选题]第 35 题 丙为了使儿子能够在高考中被优先录取,便找到高招办主任甲,向甲说明来意后,即向甲掏出价值5万元的翡翠,甲同意在提档时给予关照,但告诉丙,让丙把翡翠交给乙。丙以祝贺生日为由,将翡翠送给了乙,乙信以为真,欣然接受,但乙并不知道丙所提供的财物与甲的职务行为有关联。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 甲构成受贿罪

  • 解析:[考点]受贿罪

  • 考试宝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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