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
因张某是该饭店员工,饭店制定的《饭店员工须知》对张某具有约束力,张某应赔偿1200元后方能解除合同,这并不违反《劳动法》 张某2年劳动合同到期后可以终止合同,饭店不得强迫张某缴纳1200元培养费,《饭店员工须知》中的规定因违背了《劳动法》而无效 若张某对饭店此决定不服,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题目:张某与某饭店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终止前的1个月,张某表示合同到期后不再与饭店续订合同,但饭店人事部负责人提出:“要调走可以,但必须交齐后3年的培养费200元,然后才给办理调动手续。”这是根据饭店制定的《饭店员工须知》中“凡到饭店工作的人员至少应服务5年”的规定,2年劳动合同虽已到期,但至少还应续签3年,如果张某不续签,则应赔偿培训费1200元。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哪些:( )
解析:
正确答案: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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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甲遭乙追杀,情急之下夺过丙的摩托车骑上就跑,丙被摔骨折。乙开车继续追杀,甲为逃命飞身跳下疾驶的摩托车奔入树林,丙一万元的摩托车被毁。关于甲行为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属于紧急避险
[多选题]第 37 题 行政法规和规章存在以下哪些情形就应当予以改变或撤销?( )
违反法律优先原则
超越立法权限
创制性地规定了法律绝对保留事项
违反法定程序
解析:参见《立法法》第87条。
[多选题]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选举主席团。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主席、副主席为主席团成员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解析:「考点」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制度「解析」《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13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次会议举行预备会议,……预备会议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每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预备会议,由上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所以,不是所有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举行预备会议,也并不是都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主持。A项错误。第15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由主席团主持会议,并负责召集下一次的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为主席团的成员。"B项正确。第l6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第一次会议,在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完成后的两个月内,由上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上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召集。"召集而非主持,C项错误。第11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D正确。本题选BD
[单选题]新加坡民用航空公司一架客机飞往印度尼西亚途中,因机上物体坠落使在公海上捕鱼的越南渔船受损。后该渔船开往中国港口修理,并就该飞机造成的损害赔偿诉诸我国法院。对于该案,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规定,法院应适用下列哪个国家的法律?
中国法律
[多选题]下列关于中国法的现代化的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属于外源型法的现代化
启动形式是立法主导型
具有被动性和反复性
解析:正确答案BCD,B.属于外源型法的现代化
C.启动形式是立法主导型
D.具有被动性和反复性
[多选题]甲在网上发表文章指责某大学教授乙编造虚假的学术经历,乙为此起诉。经审理,甲被判决赔礼道歉,但甲拒绝履行该义务。对此,法院可采取下列哪些措施?
由甲支付迟延履行金
采取公告、登报等方式,将判决的主要内容公布于众,费用由甲负担
决定罚款
决定拘留
[多选题]第 37 题 下列有关刑法上危害结果的表述正确的有:( )
没有危害结果就不可能构成过失犯罪
危害结果包括现实危险状态
危害结果必须与危害行为具有因果关系
危害结果并不是所有犯罪的必备要件
解析:刑法规定,过失犯罪必须发生危害结果,危害结果对法益的侵害既包括实际损害,也包括造成的现实的危险状态。在刑法中引起危害结果的只能是危害行为。结果犯的既遂要求以危害结果的发生为标准,但很多犯罪构成的构成要素并不包括危害结果。
[单选题]根据我国《公证法》规定,对下列哪一事项公证机关可予办理公证?
张某与王某大学毕业工作多年,各自都有些积蓄,为避免婚后因财产问题发生纠纷,双方决定到公证机关办理婚前财产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