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选题]下列选项中,不能作为权利质押标的的客体是( )。
  • 正确答案 :D
  • 欠条

  • 解析:解析:考查要点是权利质押。依据《担保法》的规定,可以作为权利质权的财产权利包括:(1)票据,即汇票、本票、支票;(2)单据,即存款单、仓单、提单;(3)股权,即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4)知识产权,即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5)依法可以转让的其他权利。可见,A项、B项和C项都能够作为权利质押的客体,但是欠条不具有记载权利的作用,不具有权利证券的特征,只不过是证明借款合同的证据。因此,D项是正确答案。

  • [单选题]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下列哪个情况不能形成法律关系?( )
  • 正确答案 :A
  • 刘某因赌博欠吴某1万元

  • 解析:解析:A项的关系是非法关系,因此不能形成法律关系,因为法律关系必须是合法的法律关系。其中B、C两选项中形成的是行政法律关系,D选项形成的是合同关系。

  • [单选题]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是( )。
  • 正确答案 :D
  • 唐律五刑二十等中,不包括“加役流”这种流刑

  • 解析:解析:考查要点是我国古代法制的综合考查。我国法制史上第一部以“律”命名的封建成文法典是《秦律》,而不是《九章律》。因此,A项表述错误。从隋朝到清末司法改革以前,中央司法机关一般以三法司为主体,隋唐宋时期的三法司是大理寺、刑部和御史台,明、清时期则为大理寺,刑部和都察院。但有一个朝代是一个例外,那就是元朝,因为元朝取消子大理寺的设置,故没有完整的“三法司”制度。所以B项表述过于绝对,因此是错误的。关于“违契不偿”的法律正式规定于《唐律疏议》中,而不是《宋刑统》中。所谓“违契不偿”,是指对“负债”,违反契约而不予赔偿的情形。有关“违契不偿”的规定属于民事规范的范畴,规定在《唐律疏议.杂律》中。可见,C项表述错误。唐律五刑分为二十等,其中,笞刑、杖刑和徒刑各为五等,流刑三等(流二千里、流二千五百里、流三千里),不包括加役流(流三千里并劳役二年),死刑二等。可见,D项是正确答案。

  • [单选题]盗窃正在使用中的公路上的井盖的行为,构成( )。
  • 正确答案 :B
  • 破坏交通设施罪

  • 解析:解析:如果破坏行为直接指向的是正在使用中的交通没施,对交通设施的破坏间接造成了交通工具倾覆、毁坏后果的,应当以破坏交通设施罪论处。

  • [单选题]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作品自( )时起取得著作权。
  • 正确答案 :A
  • 创作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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