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十二铜表法》
题目:古罗马以习惯法为基础制定的第一部成文法典是( )。
解析: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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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多选题]陈某1988从部队转业,半年后与李某结婚,结婚时李某购置了一套家具。1994年陈某创作长篇小说《军人》。1999年李某得知1986年陈某的姑妈去世遗留给陈某一套私房,一直由陈某的父母居住。根据以上情况,陈、李二人的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 )
李某所购置的家具
出版小说《军人》所得的稿费
解析:解析:考查要点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根据《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2)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第18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李某购置的家具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因此,B项是正确答案。出版小说《生活》所得的稿费为知识产权的收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因此,C项是正确答案。根据《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陈某转业费可以依据第18条第2项推定出为个人财产。因此,排除A项。陈某姑妈遗留的房屋为陈某婚前所得,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故为个人财产。因此,排除D项。
[单选题]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以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出质的,质权自( )时设立。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解析:解析: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1)汇票、支票、本票;(2)债券、存款单;(3)仓单、提单;(4)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5)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6)应收账款;(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权利质权因出质的标的不同,其公示方式也不同。(1)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2)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3)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4)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与担保法比较,有关权利质权出质的范围,物权法有如下变化:第一,增加基金份额可以出质的规定;第二,将担保法规定的“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权、股票出质的”改为“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权出质的”;第三,增加应收账款出质的规定。
[单选题]元代法律形式中的“断例”相当于唐宋法中的( )。
律
解析:解析:元朝的立法体例模仿唐、宋旧律的法典。断例相当于唐宋金以来的律。
[单选题]顾客将胶卷交照相馆冲印,照相馆交给顾客一份取印单,该取印单属于( )。
承揽合同
解析:解析: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本题中照相馆按照顾客的要求冲印胶卷,顾客给付照相馆冲印报酬,照相馆交给顾客取印单即表示顾客与照相馆之间成立承揽合同。
[单选题]下列属于有偿法律行为的是( )。
保险合同
解析:解析:有偿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双方承担互为给付义务的法律行为。保险合同属于有偿法律行为,保险人和投保人基于合同承担互为给付的义务。而保管合同与借款合同可以是有偿也可以是无偿的。借用合同则是无偿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