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甲网站与乙唱片公司签订录音制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许可使用合同,按约定支付报酬后,即开展了网上原版音乐下载业务。对甲网站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正确答案 :C
构成侵权行为,因为该行为还须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多选题]甲购置一批棉包,分10车装运,运至后为堆置棉包,以每辆车200元的代价雇用乙堆置(一人一天可堆置四车),甲在当场指挥,并嘱咐乙堆置时叠高一点。不料由于棉包体积大重量也较重,致使棉包掉落围墙外,压伤路人丙。丙为此花费医药费若干,对责任承担,当事人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BD
甲乙间为承揽关系
丙所受损害应由乙承担赔偿责任,甲承担适当赔偿责任
解析:本题涉及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以及承揽人损害赔偿问题。如何区别承揽关系和雇佣关系是本题的难点。在实务中区分雇佣关系和承揽关系可从多角度进行分析:第一,从主体角度进行分析。雇佣关系为一般民事关系,其主体没有特殊性要求,而承揽关系为商事关系,其主体一般为商事主体。第二,从利益关系进行分析。根据高风险高收益的原则,承揽人的利益一般高于雇工的利益。换言之,受雇人并不承担结果不发生之危险,而承揽人则应自己承担承揽工作过程中的风险。第三,从工作的性质分析。雇佣关系中所从事的工作,多为劳务,至于该劳务是否达到雇佣人预期之结果,或该结果是否立即归于消灭,并非所问。而承揽关系中所完成的工作体现为成果。本案中,乙之报酬在于他所堆置完成的车辆数,即每卸下一车并堆置完成,则获得200元的报酬,符合承揽的特征,即“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因此,甲、乙之间的关系应为承揽关系而非雇佣关系。依《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0条的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案中,定作人明知棉包体积大、重量重,存在倾倒并压伤人的危险,却不采取一定的预防方法,反而要求承揽人叠高一点,对承揽工作的指示存在过失,故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BD。
[单选题]某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夺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3年,一审宣判后高某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县人民检察院未提出抗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罪名认定不当,量刑过轻,高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应判处有期徒刑6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何种处理?( )
正确答案 :C
在不加重原判刑罚的情况下将罪名改为抢劫罪
解析:《刑诉解释》第257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并应当执行下列具体规定:(1)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的,既不能加重提出上诉的被告人的刑罚,也不能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2)对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只是认定的罪名不当的,在不加重原判刑罚的情况下,可以改变罪名;(3)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不得加重决定执行的刑罚,也不能在维持原判决决定执行的刑罚不变的情况下,加重数罪中某罪的刑罚;
[多选题]根据《条约法公约》和我国《缔结条约程序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条约法的说法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ABCD
对于多边条约提出的保留只有缔约国同意,才能在保留国与同意国之间生效
缔约人是否具有缔约能力取决于国际法的规定,而缔约人是否具有缔约权则取决于国内法的规定
条约一般不为第三国创设权利和义务,但是如果第三国不反对该项权利、明示接受该项义务或该条款反映的是国际法规则,则效力可能及于第三国
我国加入多边条约和协定,分别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决定
解析:本题考查条约的保留、缔约人的缔约能力和缔约权以及为第三国创设权利义务的条约的效力。
[多选题]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关于选举机构,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正确答案 :ABCD
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主持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常委会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下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
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受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的领导
选举委员会对依法提出的有关选民名单的申诉意见,应在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解析:B
【考点】选举机构
【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第二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第二条也有同样的规定。因此,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主持。选项B说法错误。《选举法》第八条第三款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据此可知,应当是“指导”而非“领导”。选项C说法正确。《选举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选举委员会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受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选项D说法正确。《选举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对于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对申诉意见,应在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申诉人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人民法院的判决为最后决定。
[单选题]甲因家中停电而点燃蜡烛时,意识到蜡烛没有放稳,有可能倾倒引起火灾,但想到如果就此引起火灾,反而可以获得高额的保险赔偿,于是外出吃饭,后来果然引起火灾,并将邻居家的房屋烧毁。甲以失火为由向保险公司索赔,获得赔偿。对于此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 :A
就放火罪而言,甲的行为属于不作为犯
[单选题]某国公民杰克逊18岁,在上海某商店购买一款手机,价值4000元人民币。三天之后,杰克逊在另一商店发现该款手机的价格便宜许多,便到前一商店要求退货,被拒绝。杰克逊遂向上海某法院起诉,理由是根据其本国法,男子满20岁为成年人,自己未届成年,购买手机行为应属无效。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 :B
认定杰克逊的行为有效,手机不能退货
[多选题]我国国家主席的主要职权包括哪些?
正确答案 :ABCD
公布法律,发布命令
任免国务院的组成人员和驻外全权代表
外交权
荣典权
解析:A.公布法律,发布命令
B.任免国务院的组成人员和驻外全权代表
C.外交权
D.荣典权
正确答案:A,B,C,D
[多选题]关于执行担保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正确答案 :A
执行担保既可以由申请执行人提出申请,也可以由被执行人提出申请
解析:【解析】《民事诉讼法》第212条: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故A错。
[多选题]A国法官运用私法举例来对其审理案件进行判决,属于下列选项中的哪种情况?
正确答案 :B
类似的案件需要相似的处理
解析:B,国际私法法律术语称为民法的抵触或民法的冲突,或称法律的抵触或法律的冲突,因此长期以来这一部门法被称为法律抵触法或法律冲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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