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D

以工厂的名义为朋友提供担保 为扩大生产规模购置房屋

题目:张某、王某、李某合伙出资开办一食品加工厂(普通合伙企业),经王某和李某同意,由张某担任合伙事务的执行人。张某在单独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时,未经王某和李某同意,独自决定实施了以下行为。请问其中哪些行为的实施违反了《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

解析:根据《合伙企业法》第32条的规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故C、D项为法律所禁止,应选。根据该法第37条的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A、B项虽然超越了合伙企业内部的约定,但是有效的行为,故不选。综上所述,本题应选CD。

查看原题 点击获取本科目所有试题

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 [多选题]下列有关成文法和不成文法的表述,哪些不正确?( )。
  • 不成文法从来就不构成国家的正式法源

    中国是实行成文法的国家,没有不成文法

  • 解析:

    「考点」不成文法「解析」成文法与不成文法的区分在于创制方式和表现形式。不成文法,是指由国家认可其法律效力,但又不具有成文(条文)形式的法,一般指习惯法,也包括判例法。因此,选项A、B正确。习惯法部判例法可以成为国家的正式渊源,比如判例法在英美法系国家就属于正式渊源,而且是其主要渊源。据此,选项C错误。当代中国法的主要渊源是成文法,但也存在习惯法,在香港特区存在判例法。据此,选项D错误。


  • [单选题]某私营企业下列所某私营企业下列所为哪个不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 为哪个不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 )
  • 某私营企业下列所为哪个不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  )

  • 辞退1名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怀孕女工

  • 解析:辞退1名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怀孕女工   D

  • [单选题]关于清末"预备立宪",下列哪一选项可以成立?
  • 清末各省成立了谘议局作为地方督抚的咨询机关,权限包括讨论本省兴革事宜、预决算等


  • [多选题]根据行政法学对行政机关的分类理论,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
  • 乡政府是一般权限的机关

    地区行署是省级政府的派出机关

  • 解析:

    【答案】AB


  • [多选题]下列哪些人是承担控诉职能的诉讼参与人?
  • 自诉人

    被害人


  • [多选题]下列哪些表述反映了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特点? 
  • 其涉及的范围仅限于货物贸易争端 

    该制度规定了严格的程序上的时间限制 

    建立了反对一致或否定性协商一致原则 

    其涉及的范围不仅限于货物贸易,还包括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等争端 

  • 解析:

    BCD.

      解析: WTO区别于原关贸总协定(GATT)的一大亮点即它的争端解决机制概括起来有三个特点:(1)调整范围已不仅限于货物贸易争端,而是扩大到了WTO协定涉及包括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及原来游离于GATT之外的农产品、纺织品方面发生的争端,(2)该机制规定了严格的程序上的时间限制,大大提高了效率,(3)实行反对一致或否定性协商一致原则,即只有全体不赞成,才能予以否决。加快了裁定做出速度。所以应选BCD.A项混淆了关贸总协定与WTO争端解决机制的适用范围的差别。

     


  • [多选题]第 20 题 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些情形不得适用缓刑?(  )
  • 甲受贿10万元后主动向司法机关自首

    丙2002年7月因为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二年有期徒刑,2004年7月刑满释放。2005年3月因为犯聚众斗殴罪被依法判处二年有期徒刑

    丁向他人贩卖海洛因20克

  • 解析:A选项即使适用自首减轻处罚也得在七年有期徒刑以上量刑,因此,不可能适用缓刑;B选项因后罪为过失犯罪,不构成累犯,故可适用缓刑;C选项符合累犯条件,不适用缓刑;D项应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也不可能适用缓刑。据此,根据缓刑的适用条件,只有B项可能适用缓刑。

  • [多选题]下列选项中的哪些行为违反了《劳动法》 对女职工规定的特殊保护制度?( )
  • 某广告公司因业务繁忙,给即将生育的女业务员放了75天的产假

    某纺织厂安排怀孕7个月的女职工夜班劳动

    某投资公司因业务繁忙,安排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的女职工加班工作1小时

  • 解析:

    【考点】女职工的特殊保护


  • 考试宝典
    推荐下载科目: 证券从业 导游资格 人力资源师 司法考试 教师资格 秘书资格 期货从业资格 教师公开招聘 食品安全员 黄金从业资格
    @2019-2026 不凡考网 www.zhukaozhuanjia.com 蜀ICP备20012290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