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马伯里诉麦迪逊
题目:1803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通过审理( )一案,开创了由最高司法机构审查国会制定的法律是否符合宪法的先例。
解析:解析:本题考的是有关宪法实施保障体制的内容。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起源于美国。1803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审理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的判决中明确宣布:违宪的法律不是法律,阐明法律的意义是法院的职责,从而开创了由联邦最高法院审查国会制定的法律是否符合宪法的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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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多选题]听力原文:单位犯罪下列犯罪中,哪几种罪可以由单位构成:( )。
偷税罪
重大环境污染罪
解析:解析:本题的考查要点是单位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第30条的规定,只有法律明确将单位规定为具体犯罪的犯罪主体的,单位才能成为该罪的犯罪主体。根据我国《刑法》第211条的规定,偷税罪可以由单位构成。根据我国《刑法》第313条的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自然人。根据我国《刑法》第346条的规定,单位可以成为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根据我国《刑法》第389条的规定,行贿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如果是单位行贿的,则构成《刑法》第393条的单位行贿罪。
[单选题]甲村与乙村毗邻,乙村的用水源自流经甲村的小河,多年来,两村经常因用水问题发生冲突。为根本解决问题,县政府决定将这条小河的水流交给乡水管站统一调配。甲村认为这条小河在历史上就属于该村所有,县政府无权将这条河的水流交水管站统一调配,将县政府告上法院。根据现行宪法和法律,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县政府的决定合法,因为水流属于国家所有,政府当然有权调配河水的供应
解析:解析:宪法第9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因此,该水流属于国家所有,C为正确答案。
[单选题]甲与乙约定,即便乙占有标的物,乙如果没有付款给甲,则甲保留标的物的所有权,则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 )转移。
标的物交付时
解析:解析:考查要点是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交付时起转移,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这是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转移的一般规则。在当事人约定所有权保留条款的情况下,并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即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仍然奉行交付规则,依此,C项是正确答案。A项、B项和D项不符合交付的一般规则,均应排除。
[单选题]南北朝时期,北朝东魏政权颁布的法典是( )。
麟趾格
解析:解析:《麟趾格》是北朝东魏政权颁布的法典,因其是在麟趾殿颁布的,故被称为《麟趾格》。故选D项。
[单选题]《宪法》序言规定,今后国家的根本任务是( )。
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解析:解析: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国家和贵本主义国家的根本不同就在于社会主义国家能够最大限度地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因此,在《宪法》的序言中明确提出我国要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多选题]采用以下哪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可以认定为妨害公务罪?( )
暴力方法
威胁方法
解析:解析:妨害公务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或在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或者虽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77条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构成妨害公务罪。据此,采用拖延方法、不作为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不构成妨害公务罪。
[单选题]无行为能力人接受赠与的合同是( )合同。
有效
解析:解析:我国法律为了保护无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允许他们参与纯获利益的合同,如接受赠与的合同,此类合同是有效合同。因此,BCD是错误的,只有A是正确答案。
[单选题]下列情节中,不属于《刑法》第263条规定的对抢劫罪加重法定刑的情形是( )。
在办公大楼抢劫的
解析:解析:根据《刑法》第263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属于抢劫罪的加重法定刑情形包括:(1)入户抢劫的,是指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抢劫的行为。对于入户盗窃,因被发现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入户抢劫。(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这既包括在从事旅客运输的各种公共汽车,大、中型出租车,火车,船只,飞机等正在运营中的机动公共交通工具上对旅客、司售人员、乘务人员实施的抢劫,也包括对运行途中的机动公共交通工具加以拦截后,对公共交通工具上的人员实施的抢劫。(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是指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经营资金、有价证券和客户的资金等,以及抢劫正在使用中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运钞车的。(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7)持枪抢劫的,是指行为人使用枪支或者向被害人显示持有、佩带的枪支进行抢劫的行为。“枪支”的概念和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的规定,因此,持假枪进行抢劫的,不适用“持枪抢劫”的量刑情节。(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单选题]在我国,法的渊源特指法的内容的来源。 ( )
错误
解析:解析:在中外法学中,法律渊源是个含义丰富的概念。从法律思维方式的角度看,法律渊源实际上指法官等职业群体对什么样的法律性资料具有法律效力的认定。从法律适用的角度看,法律性资料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由立法机关或经立法机关授权的机关,通过立法活动所制定的各种法律文本,如法典、单行法规、条例,以及认可的习惯和国际条约等;另一类是通行于社会中的各种正义观念、善良风俗和法理学说等。在法律适用过程中,法官等职业法律群体,首先要对各种法律性资料进行识别,以确定其在个案中是否有法律效力,具有哪一级别的法律效力。所以,我们不能把法律渊源简单地视为法律的表现形式,法律的表现形式仅仅是对各种法律性资料的分类。当然,我们更不能望文生义,把法律渊源看作法的内容的来源。因此,该命题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