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D
宪法的执行和适用
题目:下列关于宪法实施的意义说法错误的是( )。
解析:解析:宪法实施的意义在于树立宪法权威、培养公民和官员的宪法意识、实现宪法的演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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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赠与合同是( )。
诺成性合同
解析:解析: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地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合同法的规定表明赠与合同是一种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受赠人表示接受该赠与时成立和生效。赠与是一种不要求对价的无偿合同,故合同法又规定了赠与人的撤销权以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选项A不正确。赠与合同中仅赠与人负有将其财产所有权转移于受赠人的义务,而受赠人不负担任何义务;即使在附义务的赠与当中,受赠人履行所附的义务也并非赠与人履行的义务的对价,不是向赠与人为给付的履行行为。因此,赠与合同为单务合同,赠与人并不享有双务合同当事人所享有的同时履行抗辩权。选项B不正确。赠与合同的受赠人取得赠与标的物不需要付任何代价,因此,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选项C不正确。互易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双方相互交换金钱以外的财产权的协议,又称以物易物合同、以货换货合同。赠与合同只有一方当事人转移财产所有权,所以并非互易合同。
[单选题]下列关于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表述,正确的是( )。
公民具有行为能力必须首先具有权利能力,但具有权利能力并不必然具有行为能力
解析:解析:参加任何法律关系都必须具有权利能力,权利能力是行为能力的前提,但具有权利能力并不必然具有行为能力,故D项表述正确。A项错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是法律关系主体参加法律关系的资格和能力,并不构成法律关系的内容,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权利和义务。B项和C项混淆了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含义,权利能力是由法律所确认的法律关系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行为能力是法律关系主体能通过自己的行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