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

冯某,被判处拘役6个月,还差1个月期满  马某,被刑事拘留15天,已执行2天  王某,被判劳动教养3年,已执行1年 

题目:根据现行宪法和法律,下列选项中哪些人可以在选举日回其原选区参加投票? 

解析:

AC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第4条:“因反革命案或者其他严重刑事犯罪案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人,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在被羁押期间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第5条:“下列人员准予行使选举权利:(一)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二)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没有决定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三)正在取保候审或者被监视居住的;(四)正在被劳动教养的;(五)正在受拘留处罚的;以上所列人员参加选举,由选举委员会和执行监禁、羁押、拘留或者劳动教养的机关共同决定,可以在流动票箱投票,或者委托有选举权的亲属或者其他选民代为投票。被判处拘役、受拘留处罚或者被劳动教养的人也可以在选举日回选区参加选举。”可见,A项选项属于第5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情形,C选项属于同条款第4项规定的情形,且均符合第5条第2款关于可以原选区参选的规定,因此均为应选项。B项是刑事拘留的情形,刑事拘留属于刑事强制措施,不同于行政拘留、妨害民事、行政诉讼的拘留等处罚性措施,不是拘留处罚,因此不在第5条第2款的规定之列。另外,由于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最为重要的政治权利,被处以剥夺政治权利附加刑的人自然不具有参加权利,因此,D应被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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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 [多选题]我是本科毕业生.非法律专业.参加过全军高等教育法律自学考试.而不是全国高等教育法律自学考试.并即将获得证书.报考司法考试的条件之一是具有一定法律专业知识.那以我的条件可以报考吗?
  • 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全部合格的人员.持单科(全部科目)合格证书和主管自考报名的教育行政部门(自考办)开具的证明.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那如果已经取得自考毕业证书.直接携带报名表(里面有个填写各个证书编号的内容)和身份证明就可以了吧?不用单科成绩证明表了吧?我们学校办理手续都很麻烦.所以越简单越好啊.

  • 解析:

    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全部合格的人员.持单科(全部科目)合格证书和主管自考报名的教育行政部门(自考办)开具的证明.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那如果已经取得自考毕业证书.直接携带报名表(里面有个填写各个证书编号的内容)和身份证明就可以了吧?不用单科成绩证明表了吧?我们学校办理手续都很麻烦.所以越简单越好啊.


  • [单选题]大华公司承租阳光船舶公司的桑夏号油轮,该定期租船合同约定12月1日为还船日期。承租人大华公司经过合理计算,完成最后一个航次的日期大约为12月1日,很可能会略微超出。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 大华公司有权完成该航次,如果市场租金低于合同约定的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支付

  • 解析:

        【考点】定期租船合同


  • [单选题]甲打算卖房,问乙是否愿买,乙一向迷信,就跟甲说:"如果明天早上7点你家屋顶上来了喜鹊,我就出10万块钱买你的房子。"甲同意。乙回家后非常后悔。第二天早上7点差几分时,恰有一群喜鹊停在甲家的屋顶上,乙正要将喜鹊赶走,甲不知情的儿子拿起弹弓把喜鹊打跑了,至7点再无喜鹊飞来。关于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乙有权拒绝履行该合同


  • [多选题]在涉外刑事诉讼中,关于国籍的确认,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 犯罪嫌疑人甲,入境时持有有效证件,以该有效证件确认甲的国籍

    犯罪嫌疑人乙,国籍不明,以公安机关会同外事部门查明的情况确认乙的国籍

    犯罪嫌疑人丁,国籍不明,经公安机关会同外事部门调查确实无法查明,按照无国籍人对待


  • [多选题]第 93 题 下列哪些情况可以适用我国刑法进行审判?(  )
  • 我国中央机关驻港机构工作人员甲收受贿赂,并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我国大陆公民甲在A国赌博时输光了钱,情急之下在街头抢劫路人钱包被当场抓获

    南美洲某国公民丙在香港从事贩毒活动,一直未被发现,2年后到内地旅游时被抓获

  • 解析:A不能适用我国刑法,我国《刑法》第11条规定:“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根据我国《刑法》第7条规定的属人管辖权,B、C适用我国刑法。根据我国《刑法》第9条规定的普遍管辖权,我国刑法对D项适用。

  • [多选题]根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是: 
  • 民族区域自治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是民族自治与区域自治的结合 

    民族自治地方的国家机关既是地方国家机关,又是自治机关 

    上级国家机关应该在收到自治机关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有关决议、决定执行的报告之日起60日内给予答复 

    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国家规定,可以和外国进行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交流 

  • 解析:

    【答案】BD

      【考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使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人民自主管理本民族地方性事务的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民族自治与区域自治的结合,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与政府,既是地方国家机关,也是民族自治机关。选项B说法错误。《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比如民族自治地方的司法机关是地方国家机关,但不是自治机关。选项C说法正确。《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二十条规定,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自治机关可以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该上级国家机关应当在收到报告之日起六十日内给予答复。选项D说法错误。《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自治区、自治州的自治机关依照国家规定,可以和国外进行教育、科学技术、文化艺术、卫生、体育等方面的交流。这里应当是自治区与自治州,不包括自治县

     


  • [多选题]以下为大阳公司破产案件中当事人提出的破产抵销主张。其中哪些能够合法成立?( )
  • 甲工厂主张抵销30万元:“大阳公司收取我厂141万元预付工程款后,未履行合同即宣告破产;在此之前,我厂有30万元给大阳公司的结算款,付给的汇票因填写不当被银行退回”

    乙主张抵销45万元:“破产案件受理前,大阳公司欠我厂设备货款120万元;大阳公司曾退回我厂一台质量不合格的机器,其已付价金为49万元,双方达成协议按退货处理”

    丁公司主张抵销142万元:“我公司欠大阳公司工程款255万元;在大阳公司破产宣告前,我公司作为保证人向银行偿付了大阳公司所欠的142万元债务”

  • 解析:《企业破产法》第40条规定:“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一)债

  • [单选题]对光大公司就此事申请复议,并拒不缴纳税款的做法,表述正确的是:( )
  • 光大公司有权申请复议,但是不能拒不缴纳税款和滞纳金

  • 解析:【 考点】税收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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