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一般的赠与行为

题目:下列行为中,属于单务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解析: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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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又称抽象权利,主体是一般权利人,同时也无特定义务人。
  • 一般权利

  • 解析:解析:抽象权利又称一般权利,也称对世权利,其特点是权利主体无特定义务人与之相对,而以一般人(社会上的每一个人)作为可能的义务人,其内容是排除他人的侵害,通常要求一般人不得做出一定的行为。

  • [多选题]在直接选举中,划分选区的标准是
  • 居住状况

    生产单位

    工作单位

    事业单位

  • 解析:ABCD

  • [多选题]下述情况中,( )属于目标的错误。
  • 误以兽为人而予以杀害

    误以人为兽而予以杀伤

    误以张某为王某而加以杀害

    误以死人为活人而加以杀害

  • 解析:解析:选项E属于手段的错误。

  • [单选题]判决以前对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先行羁押的,羁押日期与刑期的关系是( )。
  • 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两日


  • [单选题]根据合同法规定,交付货物履行地点不明确的,履行地应为( )。
  • 供货方所在地

  • 解析:解析:履行地点是指债务人履行债务、债权人接受履行的地点。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合同对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的,依《合同法》第62条规定,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即在债权人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即在债务人所在地履行。所以货物的交付,如果履行地点不明确,则应由交货方在其所在地履行。

  • [单选题]根据犯罪构成理论,并结合刑法分则的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 丙深夜人室盗窃,被主人李某发现后追赶。当丙跨上李某家院墙,正准备往外跳时,李某抓住丙的脚,试图拉住他。但丙顺势踹了李某一脚,然后逃离现场。丙构成抢劫罪

  • 解析:解析:A说法正确,甲某伤害村长高某的行为不属于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罪过程中所必须要求的“当场”使用暴力的情节,在时间上与盗窃罪相隔断,在空间上也不属于直接侵害财产的现场(盗窃的现场在胡某的家里),所以不能转化为抢劫罪,两罪应实行数罪并罚。B说法正确,乙某一行为触犯两罪名,属想象竞合犯,不数罪并罚。C说法错误,丙“顺势踹了李某一脚”,不构成“当场使用暴力”,不转化为抢劫罪。D说法正确,丁的行为已不属于“乘人不备公然夺取”,而是符合抢劫罪构成要件。

  • [单选题]根据我国宪法规定,现阶段我国社会主义分配制度的基本原则是( )。
  • 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 [单选题]下列关于没收财产刑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在判处没收财产刑时不得没收犯罪分子家属应有的财产

  • 解析:解析: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该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没收财产主要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贪污贿赂罪中情节较重的犯罪。

  • [单选题]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 )。
  • 3年以上,10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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