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英国

题目:下列选项中哪个是现代陪审制的发源地?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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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 [多选题]孙某与王某为居住在A省的邻里,二人因为琐事发生争执最后互相打斗,最后孙某被打成为轻微伤。由此孙某记恨在心,为了讨回公道,便趁王某不在的时候将王某的儿子骗到自己家里,喂其吃了安眠药。然后恐吓王某,要王某付孙某之前就医的花费以及精神损失费,不然就对王某的儿子不利。王某见孙某迁怒于自己的儿子,怒火中烧手持菜刀就冲到王某家中要与其拼命。在打斗过程中,孙某抢过王某的菜刀顺势将王某砍成重伤,王某当场晕倒。孙某误以为已将王某砍死,吓得赶紧逃至B省,孙某因为生活所追在B省抢夺了一妇女的钱包,包内有现金2000元。
  • 孙某构成绑架罪

    孙某将王某砍伤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孙某抢夺妇女钱包的行为构成抢夺罪

  • 解析:孙某为了向王某索要钱财,将王某的儿子骗至家中并喂其吃了安眠药的行为属于绑架的性质。孙某在与王某厮打中将王某砍至重伤,从其行为方式以及行为后孙某的表现可看出,其对故意伤害的行为与结果是认识到了的,属于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构成故意伤害罪。孙某在B省抢夺钱包的行为构成抢夺罪。

  • [多选题]下面关于全国及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可以提出书面质询案的说法正确的有
  • 一个代表团或30名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国务院提出书面质询案

    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0人以上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最高院提出书面质询案

    人大代表1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对人民检察院提出书面质询案

    县级常委会组成人员3人以上可以向县级人大常委会对县政府提出书面质询案

  • 解析:

    ABCD  关于质询案的知识点:1、中央方面:(1)接受质询案的主体(《宪法》第73条)——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2)提出质询的主体(《全国人大组织法》第16条、第33条)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但有数额要求:向全国人大提出的,必须是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必须是组成人员十人以上;(3)质询案针对的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事规则》第25条)——国务院及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2、地方方面(《地方组织法》第28条、第47条)(1)接受质询案的主体——地方各级人大或者人大常委会;(2)提出质询的主体——代表十人以上联名向本级人大提出:省级、地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五人以上联名,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三人以上联名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3)质询案针对的机关——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检察院。


  • [多选题]在一次保险法课上,甲、乙、丙三位同学就保险法的有关问题展开了讨论。甲认为:①保险利益是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经济上的利益;②在保险合同中,投保人交付保险费,买到的只是一个将来可能获得补偿的机会,这说明保险合同具有射幸性。乙认为:①在财产保险中,如果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则超过的部分无效;②保险人应在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协议后15日内履行其义务。丙认为:①保险标的危险增加时,保险人可解除合同或要求增加保险费;②被保险人未按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安全应尽的责任时,保险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若不解除合同不得增加保险费。下列哪个选项中的观点均为正确?( )。
  • 乙的观点①、丙的观点①

    甲的观点②、丙的观点①

  • 解析:

      【考点】保险利益的含义;保险合同的特征;财产保险中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的处理;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的期限;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时保险人的权利;被保险人未按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安全应尽的责任时保险人的权利


  • [单选题]甲以从事杂技表演的名义欺骗多名农村儿童。儿童均信以为真,便随甲进城。甲将这些儿童带至大城市,利用儿童从事乞讨活动。其间,甲曾与儿童的家属电话联系,称小孩生活得很好。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甲的行为构成拐骗儿童罪


  • [多选题]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审判组织的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案件,陪审员不参加案件的合议庭

    中级法院作为一审法院时,合议庭可以由审判员与陪审员共同组成,作为二审法院时,合议庭则一律由审判员组成


  • [单选题]某看守所干警甲,因涉嫌虐待被监管人乙被立案侦查。在审查起诉期间,A地基层检察院认为甲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遂作不起诉处理。关于该决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某乙有权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


  • [多选题]三个小孩在公路边玩耍,此时,一辆轿车急速驶过,三小孩捡起石子向轿车扔去,坐在后排座位的刘某被一石子击中。刘某将三小孩起诉至法院。关于本案举证责任分配,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刘某应对三被告向轿车投掷石子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刘某应对其所受到损失承担举证责任

    三被告应对投掷石子与刘某所受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 [多选题]下面关于法的规范性作用,说法不正确的是
  • 《民法通则》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这一法条体现了法的指引性作用

    一富家子弟在闹市飙车将一行人撞死,在围观的人群中有人说,肇事者应当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围观者的言论体现法的评价作用

    一建筑商为承包某工程,便向主管该项目的市领导张某送去五万元的见面钱,张某义正词严地对建筑商说,你这种行为是行贿,我不能接受。这体现了法的预测作用。

  • 解析:

    ABC.法的指引功能(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为人们提供某种行为模式,指引人们可以这样行为、必须这样行为或不得这样行为,从而对行为者本人的行为产生的影响,也就是说,法的指引功能(作用)是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来实现的,它涉及的对象主要是指本人未发生的行为。选项A符合题意;
    法的评价功能(作用)是指法律对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或违法及其程度,具有判断、衡量的作用,也就是说,法的评价作用涉及的是法的律他作用,即对他人的已行为的评价,这是区别指引作用(涉本人的行为)和评价作用(涉他人的行为)的关键所在。选项B符合题意;
    法的预测作用是指人们可以根据法律规范的规定事先估计到当事人双方将如何行为及行为的法律后果,也就是说,预测作用的对象是人们相互之间的行为,选项C符合题意;
    法的强制作用是指法为保障自己得以充分实现,运用国家强制力制裁、惩罚违法行为的作用,也就是说,法的强制作用只能针对违法犯罪人的行为,如果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那么法的强制作用就不能显现。选项D是体现法的强制性作用,而非教育性作用;

    解析:法的指引功能(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为人们提供某种行为模式,指引人们可以这样行为、必须这样行为或不得这样行为,从而对行为者本人的行为产生的影响,也就是说,法的指引功能(作用)是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来实现的,它涉及的对象主要是指本人未发生的行为。选项A符合题意;
    法的评价功能(作用)是指法律对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或违法及其程度,具有判断、衡量的作用,也就是说,法的评价作用涉及的是法的律他作用,即对他人的已行为的评价,这是区别指引作用(涉本人的行为)和评价作用(涉他人的行为)的关键所在。选项B符合题意;
    法的预测作用是指人们可以根据法律规范的规定事先估计到当事人双方将如何行为及行为的法律后果,也就是说,预测作用的对象是人们相互之间的行为,选项C符合题意;
    法的强制作用是指法为保障自己得以充分实现,运用国家强制力制裁、惩罚违法行为的作用,也就是说,法的强制作用只能针对违法犯罪人的行为,如果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那么法的强制作用就不能显现。选项D是体现法的强制性作用,而非教育性作用;
    法的教育作用是指通过法律的实施,法律规范对人们今后的行为发生的直接或间接的诱导影响,也就是说,法的教育作用针对的是一般人的行为,例如,通过对违法行为实施法律制裁不仅对违法者本人起到警示、警戒的作用,而且也对一般人产生了教育性影响。
    关于法的规范作用,很多学员在指引作用和预测作用时辨别的时候存在一个认识误区,就是行为人是否实施了行为。一般而言指引和预测都没有实施,或者是在实施行为前的一个判断,指引是针对行为人未发生的行动,而预测是对行为人与对方之间的行为结果的预测。行为还没有实施行为,对方实施了行为。另,这些规范作用可能存在交叉关系,有指引作用的时候也可能有预测作用。这里提醒大家注意,不要被他们之间的交叉大乱了判断的视野或信心。


  • [多选题]第 78 题 下列选项中,犯罪主体只能由自然人构成的犯罪有:(  )
  • 信用卡诈骗罪

    贷款诈骗罪

  • 解析:单位犯罪必须由刑法明确规定,虚报注册资本罪和保险诈骗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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