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争议土地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题目:甲、乙两村分别位于某市两县境内,因土地权属纠纷向市政府申请解决,市政府裁决争议土地属于甲村所有。乙村不服,向省政府申请复议,复议机关确认争议的土地属于乙村所有。甲村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个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查看原题 点击获取本科目所有试题
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多选题]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实施下列哪些行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参与强迫卖淫集团,为迫使妇女卖淫,对妇女实施了强奸行为的
参与走私,并在走私过程中暴力抗拒缉私,造成缉私人员重伤的
[多选题]甲向乙借款10万元,由丙作为保证人,约定"如果甲到期不能偿还该债务,由丙承担保证责任,直至甲的债务本息还清为止"。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该保证为一般保证
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多选题]某甲在一企业工作,试用期未满便想解除劳动合同,请问下列各项表述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甲可以随时通知企业解除合同
解析:答案及解析:C 跟据《劳动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多选题]张某、李某、刘某有多年的业务合作关系,4月5日,张某向李某透露:其最近的一批低价钢材将照顾合作伙伴,以刘某为出卖对象,就等刘某答应了。4月6日,李某因另外一批生意向刘某寄发合同书时顺便发出了张某出卖这批钢材的合作意向。信件于4月7日到达。4月8日,刘某致电报张某:感谢其好意,将近日汇款,亲自上门提货。4月9日,张某收到电报后回电话称:钱的事不着急,正好有车厢来,所以将送货上门。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4月8日刘某致电张某属于要约
解析: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本题选择C.
[多选题]下列有关直接选举的论述正确的是哪些?
选区全体选民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
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
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等于投票人数的有效
解析:A,B,C.见《选举法》第40条、第41条。直接选举时,选区全体选民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票即可当选。
[单选题]甲公司以乙公司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支付拖欠的货款100万元。在诉讼中,甲公司申请对乙公司一处价值90万元的房产采取保全措施,并提供担保。一审法院在作出财产保全裁定之后发现,乙公司在向丙银行贷款100万时已将该房产和一辆小轿车抵押给丙银行。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一审法院可以对该房产采取保全措施,但是丙银行仍然享有优先受偿权
[多选题]2011年3月,在某县一砖窑厂发现有二十多名智障人士被强迫劳动,警方进行了解救。经调查发现:砖窑厂的法人代表为李某,但砖窑厂已经转包给龙某,砖窑厂的承包金是每年20万元人民币;龙某负责砖窑厂的经营和日常管理,法人代表李某知道砖窑厂使用智障工人一事,但李某没有参与砖窑厂的任何管理工作;智障工人在这里干活没有工钱,二十多名智障工人均是由四川省某县民政局所属的一个乡救助站送来,砖窑厂每用一个智障工人,每年需要向救助站负责人曾某(事业编制人员)支付3000元人民币,这笔钱曾某都装进了自己的腰包,曾某的儿子曾高俅(28岁,农民)负责接送智障工人,曾某知道智障工人的劳动情况,而县民政局对此事不知情。此案在2011年6月3日被提起公诉。
砖窑厂构成了单位犯罪
砖窑厂与曾某、曾高俅构成了共同犯罪
解析:龙某是砖窑厂的承包人,砖窑厂法人代表李某也知道使用智障工人的情况,因此,龙某在经营砖窑厂的过程中使用智障工人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并且,我国《刑法》第244条规定的强迫劳动罪能由单位构成,因此,砖窑厂使用智障工人的行为属于单位犯罪。曾某和曾高俅明知砖窑厂强迫智障工人劳动,而提供智障劳力进行配合,因此,他们和砖窑厂构成了共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