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D
600 601
题目:某村享有选举权的村民2000人,在一次乡人大选举中作为一个选区,应选人大代表四人。第一次投票中七名代表候选人中,只有三人得票超过参加投票选民的过半数,于是进行再次选举,在这次选举中,参加投票的选民有1800人,李某得票最多。下列选项中哪一个是李某当选为乡人大代表的最低得票数?
解析:
19、【答案】C
【考点】本题考点是另行选举时当选人的确定。
【解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以下简称《选举法》)第41条第4和5款,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代表的人数少于应选代表的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根据在第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本法第三十条规定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如果只选一人,候选人应为二人。依照前款规定另行选举县级和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代表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得票数不得少于选票的三分之一;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另行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代表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本案中,在进行第二次投票时,有1800个选民参与投票,那么按照“得票数不得少于选票的三分之一”的规定,这里“不得少于”就是“多于或等于”,所以李某当选为乡人大代表的最低票数是600票,因此C 项正确,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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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下列选项中属于动态连结点的是哪一个?( )
住所
解析:【考点】动态连结点
[多选题]孙某与王某为居住在A省的邻里,二人因为琐事发生争执最后互相打斗,最后孙某被打成为轻微伤。由此孙某记恨在心,为了讨回公道,便趁王某不在的时候将王某的儿子骗到自己家里,喂其吃了安眠药。然后恐吓王某,要王某付孙某之前就医的花费以及精神损失费,不然就对王某的儿子不利。王某见孙某迁怒于自己的儿子,怒火中烧手持菜刀就冲到王某家中要与其拼命。在打斗过程中,孙某抢过王某的菜刀顺势将王某砍成重伤,王某当场晕倒。孙某误以为已将王某砍死,吓得赶紧逃至B省,孙某因为生活所追在B省抢夺了一妇女的钱包,包内有现金2000元。
孙某构成绑架罪
孙某将王某砍伤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孙某抢夺妇女钱包的行为构成抢夺罪
解析:孙某为了向王某索要钱财,将王某的儿子骗至家中并喂其吃了安眠药的行为属于绑架的性质。孙某在与王某厮打中将王某砍至重伤,从其行为方式以及行为后孙某的表现可看出,其对故意伤害的行为与结果是认识到了的,属于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构成故意伤害罪。孙某在B省抢夺钱包的行为构成抢夺罪。
[多选题]第 46 题 王某于一日酒后驾车,将行人李某撞成重伤,王某将李某抱上车,将车开到郊外,再将李某放下,事后离去,李某数小时后死亡。王某的行为构成:( )
交通肇事罪
故意杀人罪
解析:王某违反交通法规,酒后驾车,构成《刑法》第133条规定的交通肇事罪当无疑,但事后将李某抛至郊外致死的行为应为何性质,上引之法条又规定:有逃逸或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王某的行为不属因逃逸致人死亡,但也不能属于其他特别恶劣情节,而是他对李某死亡后果有放任的心态,主观上有杀人故意,客观上实施了致李某死亡的行为,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的规定。
[单选题]李某从田某处购得一辆轿车,但未办理过户手续。在一次查验过程中,某市公安局认定该车系走私车,予以没收。李某不服,向省公安厅申请复议,后者维持了没收决定。李某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市公安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单选题]李某于2006年8月4日创作完成小说《别来烦我》,2007年3月5日发表于某文学刊物后被张某改编成剧本,甲公司根据该剧本拍成同名电视剧,乙电视台将该电视剧进行播放。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李某从2007年3月5日起对小说享有著作权
[多选题]甲电视台模仿某境外电视节目创作并录制了一档新娱乐节目,尚未播放。乙闭路电视台贿赂甲电视台工作人员贺某复制了该节目,并将获得的复制品抢先播放。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乙电视台侵犯了甲电视台的复制权
贺某应当与乙电视台承担连带责任
解析:【答案】BC
【考点】著作权的保护
【解析】选项A错误。著作权的内容包括著作权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其中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财产权包括:使用权、许可使用权、转让权和获得报酬权。其中使用权又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和其他权利。据此可知,著作权的内容中不包括播放权,因此,乙电视台没有侵犯甲电视台的播放权。
选项B正确。《著作权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乙电视台未经甲电视台许可而私自复制了该节目,并将获得的复制品抢先播放的行为,侵犯了甲电视台的复制权。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侵权责任法》第八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中,乙电视台与贺某实施了共同侵权行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单选题]唐朝开元年间,旅居长安的突某(来自甲国)将和某(来自乙国)殴打致死。根据唐律关于"化外人"犯罪适用法律的原则,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
适用唐朝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