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门外西侧有元代石刻“天门铭”。一副石刻对联在门两旁
题目:泰山的南天门又叫三天门,创建于元代,至今已有六百余年,___________________,为“门劈九霄仰步三天胜迹,阶崇万级俯临千嶂奇观”。
解析:
本题的叙述角度是“天门”(门),因此答案是B。因为B项两句都是从“门”的角度作叙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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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某夏天天气炎热异常,甲商场电告乙公司速运输一批调到商场,一切条件照旧。乙公司已交付空调,且甲商场接受。后因货款问题发生纠纷,甲商场以以往空调买卖合同均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而本次没有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为由主张合同没有成立,要求退还空调。经查,甲商场与乙公司就空调买卖合同,一直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则依法,该合同:( )
自甲公司受领标的物时成立
解析:本题涉及合同成立时间问题。合同成立一般以承诺到达时间为成立时间,但存在以下特例:(1)采用合同书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时间为合同成立时间。签字盖章不在同时进行的,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时间为合同成立时间。(2)采用确认书方式签订合同的,签订确认书的时间为合同成立时间。(3)法律要求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签订合同,但一方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本题即属于前述特例中第三种情形,故正确选项为B。
[多选题]犯罪中止可以发生在:( )
犯罪的预备阶段
犯罪的实行阶段
犯罪行为尚未实行完毕的情况下
犯罪行为已经实行完毕的情况下
解析:【考点】犯罪中止的概念
[多选题]设志远公司在取得土地使用权3年后与甲公司达成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下列有关该转让行为的表述哪个是错误的?( )
志远公司必须已进行投资开发,且已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35%以上
志远公司在该地上已建有一楼房,该楼房的所有权不必随土地使用权的转移而转移
甲公司受让的土地使用权期限最长不得超过70年
甲公司受让后在取得志远公司同意的前提下可改变土地用途
解析:【考点】土地使用权转让
[多选题]1978年,第一例试管婴儿出生;世界瞩目的小绵羊“多利”于1996年7月5日出生。2001年,克隆人被提上日程;2004年,“克隆人类胚胎”在英国合法化;2005年,联大法委会通过《联合国禁止克隆人宣言》:要求禁止任何形式克隆人,中国英国等国投反对票。我国在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表示要进行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开发功能基因克隆与验证、规模化转基因操作等核心技术,建立和完善优异种质创新、新品种培育和规模化制种三大技术平台。对于克隆技术与法律之表述,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哪些?
“克隆人类胚胎”在英国合法化,意味着法律能够管理科技活动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对于促进克隆技术的发展,推进科技经济一体化具有积极的作用
“多利”的成功是克隆技术发展的明证,克隆技术的发展是当代知识经济迅速发展的产物,其对传统的国际法等法律部门都带来了挑战
从《联合国禁止克隆人宣言》可以看出,克隆人受到了国际法的调控,体现了法律具有对科技活动和科技发展所引发的各种社会问题的抑制和预防作用
解析:【考点】本题考点是法与科学技术。
【解析】当今在世界范围内,科技进步对于立法、司法、法律思想和法律方法论都会产生影响。科技发展对一些传统的法律领域提出了新问题,使民法、刑法、国际法等传统法律部门面临着种种挑战,要求各个法律部门的发展要不断深化,据此,C项的表述是正确的,应当入选。法对科技进步也会产生巨大的作用,第一,运用法律管理科技活动,确立国家科技事业的地位以及国际间科技竞争与合作的准则,所以“克隆人类胚胎”在英国合法化,意味着法律能够管理科技活动,故A项入选。第二,法律对于科技经济一体化特别是科技成果商品化,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对于促进克隆技术的发展,推进科技经济一体化具有积极的作用。其作为人大通过的国家计划,属于有关法律的决定,也具有法律的作用,所以B项是应当入选的。第三,在知识经济时代,法律具有对于科技活动和科技发展所引发的各种社会问题的抑制和预防作用。科技活动的社会效果具有两重性:一方面,现代科技的发展为人类提供了改造和利用自然的新手段,可以提高人们的生活品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可以带来一系列严重的社会问题,由于科学技术的失控、滥用而引起种种社会公害。所以对于克隆人技术,必须进行法律控制,以避免给社会文化、伦理道德等各方面领域带来不良的影响,故D项也是正确的,它体现了国际法在控制克隆人上的作用,应当入选。
[多选题]马克思主义认为,法是历史的产物,既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永恒存在的,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才出现的社会现象。下列关于法的产生的论述正确的为()。
法产生的主要标志是特殊公共权力系统(即国家)的产生、权利义务观念的形成以及司法、法律诉讼的出现
法的产生经历了从个别性调整到规范性调整,从一般规范性调整到法的调整的发展过程
法的立生经历了从习惯一习惯法一制定法的发展过程
解析:法产生的主要标志是特殊公共权力系统(即国家)的产生、权利义务观念的形成以及司法、法律诉讼的出现
[单选题]第 54 题 某区城管大队与交通协管员在整治奥运场周边环境中,发现张某的汽车违章停放,于是交通协管员杨某在张某的汽车前挡风玻璃上粘贴了违法停车告知书,告知书上有杨某签名。事后,张某按照违法停车告知书的要求到某区交通支队的执法站接受了处罚。张某对处罚决定不服,欲申请行政复议,应以谁为被申请人?
某区交通支队
解析:[考点] 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
[多选题]假设仅伟达公司向银行偿还了15万元的贷款,则伟达公司取得哪些权利?( )
可以请求信利商场偿还15万元
可以请求百利公司、兴发公司偿还5万元
可以请求百利公司、兴发公司偿还5万元,并可以请求信利商场偿还5万元
解析:本题涉及连带保证中保证人之一承担保证责任之后的追偿权问题。依据《担保法》第12条的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本题中,保证人之一伟达公司偿还15万元贷款后,有权向债务人信利商场追偿,可以请求其他保证人承担其应承担的份额。据此,AB选项为正确。C选项也符合条件。D选项先请求债务人偿还是正确的,但不足部分应由三个保证人平均分摊,而不能排除自己,只向其他保证人请求偿还,故D选项是错误的。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