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因公路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车辆最先到达地法院没有管辖权
题目:关于民事诉讼管辖制度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解析:
C《民事诉讼法》第30条: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故C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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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多选题]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选举主席团。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主席、副主席为主席团成员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解析:「考点」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制度「解析」《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13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次会议举行预备会议,……预备会议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每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预备会议,由上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所以,不是所有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举行预备会议,也并不是都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主持。A项错误。第15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由主席团主持会议,并负责召集下一次的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为主席团的成员。"B项正确。第l6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第一次会议,在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完成后的两个月内,由上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上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召集。"召集而非主持,C项错误。第11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D正确。本题选BD
[单选题]第 40 题 下列哪种情形下的起诉人不能因具体行政行为侵害自己的公平竞争权而享有原告资格?( )
甲商店因认为行政机关批准乙商店成立影响了自己的营业额而起诉
解析:公平竞争权是一种在市场竞争中得到平等对待的权利,C项中,乙商店的成立并不构成政府对甲商店的歧视,其公平竞争权并没有受到侵害。A项属于妨碍市场主体对某-交易机会的平等争取,当事人有权提起行政诉讼,具有原告资格。B项属于在没有对相关领域进行调查之前所进行的不公平商检、评此行为,或者也可以说是不法的行政确认,当事人甲商店有原告资格。D项属于在竞争起点上设置障碍,限制外地商品流入本地市场,当事人为外地企业具有原告资格。
[多选题]第 44 题 以下关于时效制度,正确的说法有:( )
时效制度是指行政机关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作出行政行为,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行政行为的时效一般由法律明确规定,有些情况下也可以由行政机关根据具体情况指定
时效制度不仅有助于提高行政效率,也有利于保障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机关如果超过法定期限作出行政行为,该行政行为就构成违法,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时效制度,要从概念、法律意义、制度价值等方面来把握。
[多选题]\"大鱼\"号货轮在航行中遇雷暴天气,船上部分货物失火燃烧,大火蔓延到机舱。船长为灭火,命令船员向舱中灌水。因船舶主机受损,不能继续航行,船长求助拖轮将\"大鱼\"号拖到避难港。下列哪些损失应列入共同海损?
为灭火而湿损的货物
为将"大鱼"号拖至避难港而发生的拖航费用
在避难港发生的港口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