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D

法律不是惟一的调整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

题目:现代社会不仅需要法律这种社会规范,而且还需要道德、习俗等其他社会规范。这表明( )。

解析:解析:法律作用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它只是众多社会调整手段中的一种。尽管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重要手段,但不是唯一手段。在处理复杂社会问题时,除运用法律调整外,还应有道德、习俗、政策、纪律、规章等调整。在需要综合治理的场合,法律有时甚至不是首选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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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 [多选题]一个国家实行何种政权组织形式,是由以下因素决定的
  • 国体

    阶级力量对比关系

    历史传统

  • 解析:ABC

  • [多选题]下列选项中,属于单方法律行为的有
  • 遗赠

    立遗嘱

    委托授权

  • 解析:ABD

  • [单选题]某甲和某乙合谋盗窃一家电器仓库,由某乙先配制一把“万能钥匙”。数日后,某乙将配制的钥匙交给某甲,二人约定当晚12时在仓库门口见面后行窃。晚上,某乙因害怕案发后受惩,未到现场,而某甲如约到现场后,因未等到某乙,便用“万能钥匙”打开库房,窃得手提电脑2部,价值人民币2万元,销赃后得赃款13000元。事后,甲要分给乙300元,某乙推脱后分文未取。某乙的行为( )
  • 与某甲一起构成盗窃罪既遂

  •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中止,尽管是一道超《指南》的问题,但是,由于它综合考查了犯罪的停止形态和共同犯罪问题,并且多次出现在各种考试中,因此,我们选择此题作一简要概述。选项A,C很容易排除,而选项B,D则是针对此类问题的两种不同观点:(1)中止说。某乙主观上慑于法律的威严,害怕受到惩罚而未按约定时间去作案,事后也并未接受赃款,应按犯罪中止处理,即选项B。(2)既遂说。某甲与某乙共同盗窃,在共同犯罪中,各个行为人的行为是一个整体,某甲盗窃既遂,其共犯某乙的行为也应视为既遂,即选项D。我们认为,依据目前的通说,应当选择D,因为在共同犯罪中,所有共同犯罪人的行为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联系的,因此,其中任一共同犯罪人意欲中止犯罪,必须在主观上切断与其他共犯之间的共同故意联系,客观上抵消自己先前行为对沟通行为所起的合力作用,使之消除对犯罪形成既遂的原因力。在本案中,某乙先前的提供“万能钥匙”的行为足以造成犯罪既遂结果的发生,此时,某乙自行消极地退出犯罪,并没有消除其先前行为对犯罪形成既遂的原因力,因此,不能成立犯罪中止,只能成立犯罪既遂。

  • [单选题]按照我国宪法和198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下列选项哪个属于有权法律解释?( )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宪法和法律的解释

  • 解析:解析:法律解释由于解释主体和解释的效力不同而可以分为正式解释与非正式解释两种。正式解释,通常也叫法定解释、有权解释,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官员或其他有解释权的人对法律作出的具有法律上约束力的解释。根据解释的国家机关的不同,法定解释又可以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非正式解释,通常也叫学理解释,一般是指由学者或其他个人及组织对法律规定所作出的学术性和常识性的解释。这种解释不具有法律约束力,通常不被作为执行法律的法定依据。另根据《宪法》第67条,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包括: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解释法律。司法机关和国务院都无权解释宪法。

  • [多选题]全国人大的最高监督权包括( )。
  • 听取国务院的工作报告

    审议国务院的工作报告

    听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审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 解析:解析:全国人大作为国家的权力机关,根据我国的政治体制设置,全国人大有权监督由它产生的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这些国家机关都要向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具体包括:(1)全国人大听取并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有权改变或撤销后者的不适当决定;(2)听取、建议修改和通过国务院的工作报告;(3)听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4)中央军委主席也要向全国人大负责。

  • [单选题]甲、订买卖山羊的合同,约定乙送货上门,不料山羊运输途中遭受泥石流大批死亡,山羊死亡的风险由( )承担。
  • 解析:解析:考查要点是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按照风险转移的一般规则,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一般而言,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承运的,视为交付。本题中,标的物已经交付给第一承运人,照此判断,标的物灭失的风险应当由买受人承担。但是,甲、乙双方当事人约定乙必须送货上门,这意味着乙负有承运的义务,即运输义务并不是独立于买卖合同之外的事情。这视为当事人之间对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的“另有约定”,因此,出卖人乙应当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注意:“代办托运”不同于“送货上门”,“代办托运”意味着风险的转移,而“送货上门”意味着风险的不转移。可见,B项是正确答案。A项、C项和D项与题意不符,应予排除。

  • [多选题]关于《务限法》说法正确的是( )。
  • 《务限法》是宋朝的一种诉讼制度

    《务限法》是关于民事诉讼的时效制度

    《务限法》也适用于刑事案件

    《务限法》对防止积案,发挥司法职能有积极作用

  • 解析:解析:《务限法》是宋朝的关于民事诉讼的时效制度。对于刑事案件,也依案件性质情节的不同及轻重,定有不同的审结期限,对防止积案,发挥司法职能有积极作用。

  • [多选题]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法律正式渊源的是
  • 判例

    习惯

    学说

    法理

  • 解析:ABCD

  • 考试宝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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