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D
丁乙丙甲
题目:同升公司以一套价值100万元的设备作为抵押,向甲借款10万元,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同升公司又向乙借款80万元,以该套设备作为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同升公司欠丙货款20万元,将该套设备出质给丙。丙不小心损坏了该套设备送丁修理,因欠丁5万元修理费,该套设备被丁留置。关于甲、乙、丙、丁对该套设备享有的担保物权的清偿顺序,下列哪一排列是正确的?
解析:
D
物权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据此可知,本题中丁享有的留置权最先得到受偿。
《担保法解释》第七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据此可知,本题中乙享有的已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丙享有的质权受偿,丙享有的质权优先于甲享有的未登记的抵押权受偿。
综上,甲、乙、丙、丁对该套设备享有的担保物权的清偿顺序是丁、乙、丙、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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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第 35 题 某看守所干警王某因涉嫌虐待被监管人张某被立案侦查。在审查起诉期间,A地基层检察院认为王某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遂作不起诉处理。关于该决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张某有权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45条规定,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7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据此规定,C项说法正确。
[单选题]第 27 题 下列哪一种证据属于直接证据?( )
高某放火案,表明大火系因电器短路引起的录像
解析:本题考查刑事证据的学理分类。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是根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关系所作的划分。刑事案件的主要事实,是指犯罪事实是否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实施。本题中的ABD项都不直接具有被告人是否实施犯罪的信息,需要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得出结论。而C项可以直接对高某是否犯罪给出了否定的信息,所以答案为C项。当然,严格地讲,本题C中的录像并非百分百的就是直接证据,因为如果短路是人为引起的,而录像只记录了短路部分,没有记录到犯罪嫌疑人故意将正、负线相连接,那么在此情况下,录像就应是间接证据(证明高某通过故意让电器短路的方式纵火)。不过比较ABD,最适合选择的也就是C项。
[多选题]从法理学的角度看,下列哪些表述不能成立?
在近代,法律责任与权利、义务是可以相互转移的
法律制裁是主动承担法律责任的一种方式
解析:AB
解析:近现代法律遵循“责任法定”、“责任自负”原则,不允许法律责任的转移,因此A项错误。关于B选项,法律制裁是被动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方式
[多选题]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来看,督促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具有下列哪些共同特点?( )
程序设计上无开庭审理阶段
都属于非诉程序
对法院的处理结果不服者,均不能提出上诉,也不能申请再审
解析:BCD。值得注意的是,公示催告案件在不同的审判阶段,所适用的审判组织形式不相同。
[多选题]回避制度是行政程序的基本制度。需要回避的法定事由包括:( )
实施行政行为的人员本人为当事人
实施行政行为的人员是一方当事人的近亲属
实施行政行为的人员与当事人有其他关系,足以影响作出公正决定
实施行政行为的人员曾经作为鉴定人或者证人参与过该项行政活动
解析:本题关键是理解回避制度的法理内涵。回避的制度价值在于保证相关人不参与案件的审理,从程序上确保公正。本题所列四项正是对这一概念的具体阐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