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在本案中,丙够取得该电脑的质权
题目:甲乙两人共同出资购买一台笔记本电脑,其中甲出资1万元,乙出资5000元。之后甲因为结婚而将电脑出质于丙,对此甲并未告知乙。因甲到期无力还款,丙以1.2万元的价格将电脑卖与丁。2个月后,乙得知事实真相。与丙、丁发生纠纷,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解析:《担保法解释》第84条规定,出质人以其不具有所有权但合法占有的动产出质的,不知出质人无处分权的质权人行使质权后,因此给动产所有人造成的损失,由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丙以善意取得乙之份额的质权,故丙能够取得该电脑的质权。丙在取得电脑的质权后,其出卖电脑的行为系行使质权的行为,是有权处分,所以买受人丁取得电脑的所有权的行为不是善意取得。因此,选择A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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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The words "chop down" in the second paragraph means______
cut down
解析:此题为词汇题。第二段中的词汇chop down意思是“砍伐”。
[单选题]延迟性溶血反应发生在输血后 ( )
7~14日
[单选题]This article __ more attention to the problem of cultural conflicts.
calls for
解析:【考情点拨】考查动词短语辨析。 【应试指导】句意:这篇文章呼吁人们多关注文化冲突的问题。calls for意为“呼吁,提倡”,符合题意。cares for关心,照顾;allows for考虑到;applies for申请,请求。
[单选题]输血时主要应考虑供血者的( )
红细胞不被受血者的血清凝集
[单选题]房水产生于( )
睫状体
[单选题]—Do you know______?—They moved here soon after their son was born.
when the Greens moved here
解析:13.答案为B “你知道格林一家什么时候搬到这的吗?”“他们的儿子一出生就搬来了。”比较四个选项和回答者所用时态,得知句子表达的是过去的事情。用一般过去时即可。
[单选题]根据与动机相关联的需要起源划分,成就、交往、威信、赞誉等属于
社会性动机
[单选题]下列关于神经系统基本概念的叙述,正确的是( )
以上都不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