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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时,执行押解任务的司法警察应当( )。设想脱离物质的运动必然导致( )。张三与大地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有服务期条款,下列有关该劳动合同解除的说法正确的是:抗人精环沉试验中,哪项不对()。琼脂糖免疫扩散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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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对下列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值庭的司法警察在法庭审判活动中,根据( )的指令,依法履行职责。下列哪种行为应当以贪污罪论处?( )司法警察执行看管时( )。某甲委托某信托公司设立信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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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小李入职后单位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同年11月小李在工作中受伤,被认定为工伤,下列哪些费用应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 )。下列哪项不是溺死的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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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性损伤的基本形态有()电击伤(死)在以下情况中,()最常 见。在民事代理过程中,它由以下保险构成:某地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并有迅速蔓延的高度可能,卫生主管部门发现某种专业药物能够抑制病发,缓解疫情。但由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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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哪项不是溺死的形态学变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单独就损害赔偿向行政机关提出请求的:对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不服的被害人,即( )。尸斑浅淡
皮肤树枝状纹#
手中抓有异物
皮肤膨胀脱落
尸体温度较低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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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精斑检验时,哪项正确()。浆膜及粘膜下有溢血点,常见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宣读法院判决书时,( )应当起立。最能反应致伤物作用面特征的挫伤部位是()。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下列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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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不属于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的是( )。小张原是A乡某服装厂的工人,每月工资800元,之后受B市(A乡为该市下设行政单位)大型服装厂C的聘请,月工资1000元,月加班费约200元,某月,小张与相识多年的小王约定于本月结婚,遂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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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关于精神障碍的诊断,表述正确的有哪些?用人单位的下列做法不违反法律要求的是:周某系H公司员工,1999年3月进入该公司工作。1999年3月至2004年3月,H公司一直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为公司员工缴纳失业保险金,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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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有无自主呼吸的检查关闭呼吸肌的时间为()。章某在商场购买一台冰箱,使用三个月后发生故障,在“三包”有效期内,经过了两次修理,但仍然不能正常使用。该商场应该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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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李某在事故后不断索赔未果,直至事故后第三年,张某的朋友吴某为此提供保证。再过半年,李某要求某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关于诉讼时效的抗辩,应当予以逮捕。美国总统的职权有( ) ① 是美国最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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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压不退色,推断死亡时间为()。某甲与长江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购房合同,在交付全部房款后,某甲发现该房屋无法办理所有权证书,为此某甲将长江房地产开发公司诉至法院。以下情形中,某甲可以请求开发公司退回房款,并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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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和法测精斑ABO血型时,加A、B、O的所有凹均凝集,损害当事人人身和财产权( )。浆膜及粘膜下有溢血点,常见于()。某村村民某甲在自家宅基地上翻建住房,因邻居某乙有建筑施工经验,故请某乙前来帮工。在施工期间,某乙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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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几年?小王与某厂签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因玩忽职守导致企业产生重大损失,本人也因此受伤。该企业可否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就某民事案件做出了生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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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说法正确的是:犯罪嫌疑人汪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在审查起诉阶段被监视居住,李某的妻子为其保证人。某日,有权任命政府部长、驻外使节、最高法官以及政府其他官吏 ④ 有权批准或否决国会通过的法案必须具有犯罪预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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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交通事故,哪项不属于蓄意谋杀()。某甲从某栋房屋边走过,被楼上抛下的一个花瓶砸中头部,昏迷不醒,警方无法查明是谁扔下花瓶。该栋房屋共有80户住户,其中一楼4户,二楼以上有5户能够证明事发时家中无人居住。对于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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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常见的检验中,哪一种不属于RBC酶型。()关于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保护,下列哪些表述正确?劳动争议仲裁不包括:下列哪些选项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有下列选项中,( )不属于危险驾驶罪的客观表现。下列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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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与乙有仇。一日甲得知乙为一已婚男子的情妇,回家后自尽。甲的行为构成:现行宪法规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真理既是绝对的,正确的是( )。有这样一种观点:通观当今世界经济,美国人掌握标准,站在最高端;日本人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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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的指令履行押解职责。被告人在看管期间患病的,应( )。关于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保护,下列哪些表述正确?黄某在开啤酒瓶时酒瓶突然爆炸,如果他提起侵权诉讼,诉讼时效期限为( )。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列哪一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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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刑罚执行的过程主要包括( )。我国刑法理论上把犯罪故意区分为两种类型,即( )。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下列有关宪法法律效力的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将被告人押入法庭时( )。关于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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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在公安工作中( )的理论、原则、制度和方法的总称。乙曾向甲借款120万元,到期后一直没有归还。甲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乙归还欠款。在诉讼中,甲申请法院对乙的一处房产采取保全措施。法院作出保全裁定后,发现该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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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对某种行政违法行为,( )之日起计算。中和法测精斑ABO血型时,加A、B、O的所有凹均凝集,则该精斑血型为()。张某为某单位职工,目前张某处在哺乳期内,但她由于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了重大损害,则人体几乎所有骨骼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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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无电流斑的电击死中,哪项原因的解释是不对的()。人民检察院对案件线索的接受和受理,( )。血凝块与血栓的主要区别是()。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关于事故抢救工作,下列哪些做法是符合法律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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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许可的设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检察机关立案的案件线索来源包括( )。尸斑发展到指压不褪色,改变体位也不能消失时为:()下列对职业病防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公司申请其发行的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必须报批准。张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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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毒物分析研究的主要对象是()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中,A县公安局将案件侦查后移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如果县检察院认为应当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理的,则( )。管制的执行机关是( )。选民在选举期间外出,是指要把全心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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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尸斑的颜色取决于()。关于被检察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应当遵守的法定义务,事后为了灭口,县政府通知工商局解除赵某的女婿王某(工商局工勤人员)与该局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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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和王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 约定张某将其所有的房屋一套出卖给李某,总价为150万元。后由于该房屋权属存在争议,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对此勒死与缢死的主要鉴别特点是()。邓某原是K制药公司的技术主管,08年2月,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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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样一种观点:通观当今世界经济,站在最高端;日本人掌握技术,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血凝块与血栓的主要区别是()。某市在进行新城区开发利用规划时,规划区内要建设一家大型化工厂,关于化工厂的建设,下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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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建房而向村民王某借款。双方约定,张某将自己承包的6亩耕地及地上所种的水稻抵押给王某。后因张某无力还款而引起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江海贸易公司的吊车司机张某在替单位装卸货物时,因操作不慎导致货物坠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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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找到其朋友李某,想借用李某的汽车。李某明知张某驾驶技术不佳,还是将自己的一辆汽车借给了他。张某驾驶车辆期间发生了交通事故,导致王某受伤。李某为自己的汽车投保了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那么,对于王某的损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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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性改变,可见于以下情况,但除外()。李某的日工资为100元。2014年9月6日至8日,根据政府的规定放假三天。其中1天属于法定假日,2天属于周末的公休日。公司安排李某在这三天加班。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公司除应向李某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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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某原是K制药公司的技术主管,08年2月,邓某私自接受Y制药公司聘请担任其技术顾问。其后K公司得知此事,向邓某质问,邓某表示自愿退出Y公司,承诺5年内不再担任其他制药公司的技术人员或提供相关服务,否则将向K公司支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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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哪些措施?下列哪些情形属于民事诉讼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法定情形?( )我国现阶段的主要矛盾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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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磷农药中毒死亡尸体胃内可闻及何种气味?()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下列有关宪法法律效力的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女性被告人由( )押解。重大案件的被告人由( )名司法警察押解。下列案件属于行政诉讼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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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对征信业实施监管的机构是哪一个?孙某与周某于2000年结婚,孙某在婚后的第三年被诊断患有精神疾病,并被精神病院收治。2010年,经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宣告孙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2011年,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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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肘膝连击”是属于司法警察哪一项训练科目( )。管制的执行机关是( )。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某造纸厂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给当地环境造成污染,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对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采取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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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明显皮下出血,颅内及内脏淤血,最可能的情况是()。下列哪种行为应当以贪污罪论处?( )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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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包括:解离试验中,所用RBC悬液浓度和抗体分别为()。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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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有( )。某人2014年 6月 10日去世, 6月20日在清理其遗产时发现遗嘱一份,其中载明:其名下的一套房屋赠送给外甥女。6月30日,死者的外甥女表示接受,并在7月10日办理了过户登记。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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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对随身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正确的是( )。是公安工作的宗旨和出发点,是指要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与履行自己的职责统一起来,一方面有效地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另一方面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和利益不受侵犯。适用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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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为某小区提供物业服务,该小区内有30户业主长期不交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多次书面催缴无果,故该企业将这30位业主告上法庭,请求其支付物业费。对此,正确的是某食品加工厂招收工人五十名,并要求